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民事审判工作质效,7月22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会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
会上,四个中心法庭依次汇报了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指标得分情况、存在的短板弱项、下步工作措施以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情况。院机关民事审判业务部门针对今年上半年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劣势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下半年具体有效的工作举措。
周纬副院长着重对今年上半年民事审判各项质效指标完成的情况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要求的任务清单逐一进行深入剖析,并就下半年如何整体提升民事审判质效和成功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进行安排部署。
党组书记、院长王良斌指出,民事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民事案件占诉讼案件总量65%以上,是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做好民事审判工作,事关经济行稳致远,事关社会和谐安宁,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针对今年上半年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半年民事审判工作如何干,王院长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聚焦审判管理,全面夯实案件质量。好的发展势头,离不开科学有效的管理。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枫桥式人民法庭”考评指标体系22项中有14项关乎案件质量,在司法实践中,要着力解决制约案件质量提升的瓶颈问题,强化类案示范判例,做实判后答疑工作,防止办案“经验主义、机械主义”,推动形成全周期、全方位、全闭环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格局,不断提升案件质效。
二要做实能动司法,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实践样本。要始终秉持“如我再诉”理念,抓住民事审判工作要点,主动嵌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做到“同频共振”。吃透“枫桥式人民法庭”考评指标要求,列明问题清单,逐一对照落实,同时,擦亮各中心法庭底色,避免千篇一律,充分挖掘提炼符合本地化“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亮点特色,打造差异化、具有标识度的响亮品牌。
三要深化诉源治理,搭建多元解纷“立交桥”。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新时期,要树立“不以结案为目的,要以实质解纷为宗旨”的鲜明导向,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参与源头预防,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逐步搭建诉源治理、非诉解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立交桥”,切实有效解纷,防止程序空转,避免“一案结、多案生”。
四要加强队伍管理,把党纪学习教育转化为工作实效。把正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对照“六大纪律”,认真剖析反思,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心存敬畏,保持头脑清醒,大力弘扬正气正能,激励全院干警锐意进取、担当作为。要通过大家齐心合力的努力,展现富源法院新形象,推动建成“护航发展好、审判质效好、社会治理好、法治宣传好、群众评价好”的五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