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文明进步,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近日富源法院办理的一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荣获“2023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表彰。
近年来,富源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能动司法,广泛凝聚妇女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力量,在依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出实招、出硬招,用司法之力守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能动司法,夯实保护屏障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决维护法治权威,近三年来,富源法院从严从快严惩性侵、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28件28人,对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严惩不贷。对未成年人犯罪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动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
根据民法典对妇女儿童民事权利的特殊保护规定,在审理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遗产继承等纠纷中,依法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损害赔偿、家务劳动补偿等制度以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等原则,切实发挥民法典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作用。同时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以及面临的家庭暴力危险,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法为盾,护“她”平安;为督促家长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设立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及时向监护人签发“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让爱与责任归位,护“未”成长。
二、有效联动,凝聚保护合力
进一步完善“党委牵头、妇联部门配合、职能部门联动、网格员共同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机制和“法院+网格”“法院+妇联”工作模式,激发共同保护效能。与共青团组织进一步深化合作,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共青团内设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专门机构,形成审判机关、共青团委派及委托提供相关社会服务的衔接工作机制,构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健全诉讼服务机制,以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为切入点,开通“木兰有约”预约码,开展与女法官“面对面”咨询志愿服务;开通妇女儿童绿色服务窗口,通过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确保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高效兑现。
三、多方宣传,强化保护意识
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六一走进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法治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与妇联组织共同宣传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事例,将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选派35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邀请学生到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以法守护温暖,用爱呵护未来。富源法院将以更强担当、更实举措,不断推动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取得新进展,传递“司法温情”,撑起“法治晴空”,切实用司法力量守护好万家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