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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故事】营上法庭:分家不分情,莫让亲情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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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邱一原  发布时间:2024-06-20 09:30: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营上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两位原告周某、段某共养育有四男一女(大儿子多年前去世,子女成年后均已分家并成家立业),随着年龄增长,两位老人身体状况越来越差,近年来,两位老人先后患病造成腿脚行动越发不便,日常的生活也难以自顾。后两位老人找到自己的子女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但自己的子女均未履行赡养义务,两原告曾多次找到村委会,要求调解处理,但子女均未予配合,原告遂将子女们告上了法庭。

调解经过

法官向村委会了解当事人情况,发现子女们不履行赡养义务似乎另有隐情,如果简单判决子女们继续赡养父母亲,不仅有可能导致双方的矛盾加深,而且存在履行不当的风险,便立即联合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工作。

一开始当事人都极度不配合,也不愿意接受调解员给出的调解方案和建议,坚持要开庭处理。为了抓住双方的主要矛盾和症结,法官安抚起当事人的情绪,一边与当事人拉家常,一边当倾听者。终于当事人对法官敞开心扉,法官也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原告家有一块地,在没有分家之前均由两位老人进行种植,但分家之后,每位子女都分到了一部分,后因小儿子招亲,搬到外地进行生活,分给小儿子的地便空了出来,其他被告见地没有人种植,便想在地里种植作物,但两位老人极力阻止,认为地本就是属于他们两位老人,应当由他们来种植,因此,导致双方矛盾激化,被告也不再愿意赡养老人。

了解了症结所在,调解也就有了方向,“你们本身腿脚就不方便,种地也很辛苦,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就让子女来帮你们进行种植,到收成的时候也可以让子女帮你们收。”法官与调解员从原告入手,努力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同时又嘱咐被告在种植作物时也帮老人一并进行种植和管理。经过一段时间的疏导,双方当事人终于平复情绪,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原告表示不再阻拦被告种地,被告也表示会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并将当月赡养费用当庭交到两位老人手中。案件解决后,法官再次叮嘱双方当事人,“本是同根生,分家不分情”,希望双方当事人即使分了家也不要忘了亲情。

法官寄语

现实中,多子女的家庭经常会因为赡养老人而发生纠纷,有的只愿意出钱而不愿亲自照料父母,有的只愿意负担自己应该赡养的那部分责任,有的忽视、冷落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与情理上的问题,更是法律规定的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子女不但应当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老人,还应当在精神上慰藉、关心老人,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希望大家都能传承孝老敬老的美德,这既是每个老人安享晚年的心愿,也是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具体体现。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