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指导,提高北片区法院执行工作规范性,提升执行质效,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运行,5月22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富源法院举办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暨第一期“执行业务巡回讲坛”(北片区)。
会议由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高红丽主持,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何林及执行局相关同事,富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良斌,沾益、马龙、宣威、富源、会泽法院执行局局长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中院执行局裁判庭庭长雷仙莲、副庭长陆荣先结合多年办理执行异议复议案件的经验,以实际案例为基础,深入分析了当前全市法院执行异议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就实践中存在的争议、难点、堵点问题给大家进行了详细讲解。参会人员围绕执行异议案件办理进行了交流座谈。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异议案件办理,高红丽局长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要相对固定执行异议案件的办理庭室和承办法官,实现专人办理,执行异议案件承办法官的变更、调任要向中院执行局报备。二要压实责任。执行局长、副局长要加大执行异议案件的办理指导,规范审查程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复议申请率,降低撤销改正率。三要严肃追责问责。对于执行异议案件办理中严重不负责的,违反法定程序、违背案件事实、不按程序办案的承办人,要严肃追责问责,要把执行执行复议申请率、执行复议撤销改正率两项指标纳入员额法官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办案法官的责任心,提升案件质量。四要做好协调配合。执行人员要认真、耐心细致地做好案件当事人释法析理工作,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化解执行异议纠纷。
下午,市中院执行局一级法官助理崔佳秀就相关业务作了专题辅导;市中院执行局案件管理科科长关永红通报了参会法院1-5月份执行质效情况、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及下一步整改建议;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何林就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作了专题辅导。
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执行工作,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高红丽强调:
一要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会后,大家要及时向党组书记、院长报告本次会议内容,要及时组织执行局及相关部门同志传达学习好本次会议提出的相关要求。各法院要培养本法院执行业务专家,做好“传帮带”,以点带面,切实提高辖区执行干警的执行业务素质和能力。
二要提高执行指标意识。执行质效指标是执行工作成效的重要体现,也是反映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的最直观的数据支撑,要认真分析研究执行质效指标,查找短板弱项,并加以改正,切实推动全年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到今年年底执行质效综合评分均在90分以上的目标,实现中院党组对全市法院执行质效全省排名前三位的目标。
三要提高规范执行意识。要规范开展涉案财产处置工作,要结合“终本出清”的相关要求,加大财产处置力度,提高执行完毕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和案拍比,要合理利用以物抵债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以物抵债工作,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做实“终本清仓”。
四要提高执行工作“三统一”意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是“一盘棋”,要提高“三统一”意识,基层法院与基层法院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提醒探讨,要走出去,站在更高角度、更大平台去看待问题,要走出曲靖看执行,走出云南看执行,真正实现“全省走前列”的目标。
五要落实好案款管理。案款发放是执行工作重要的一环节,是执行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事关兑现人民群众的真金白银。要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严格落实,严格落实执行案款发放审批制度,层层审批、严格把关,切实提高案款发放规范性、透明性和时效性,确保案款管理不出事。
六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要从警示教育案例中深挖思想根源,深刻警醒反思;要坚持严格教育,坚持从严治长,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执行监督,把严管就是厚爱进一步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廉政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行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