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是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法官们的办案日常中,既有大额借贷,也有家长里短、鸡毛蒜皮,李家的排水沟影响了隔壁的出行······王家的狗将张某咬伤······矛盾的焦点看似是件小事,但往往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群众诉至法院争的就是一口气,评的就是一个理。
把气理顺,把理讲明,需要的就是俯下身子接地气,走到人民群众中去了解风土人情、查明案件事实。如何与当事人在沟通交流上做加法、语言表达上做减法、调解成效上做乘法,让当事人红着脸来,笑着脸走,让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是每一个法庭工作人员努力的方向。
2023年,我到富源县人民法院富村中心法庭工作。富村每年进入秋冬季后大雾弥漫,气候条件恶劣,并且法庭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长期借用外单位的房屋,6个人在一间办公室,管辖着富村与老厂两个乡镇。在法庭同事相互配合下,大家克服了办公条件简陋、场地拥挤、辖区面积大而办案人员少等困难。
这样一起赡养案件让我记忆尤深。95岁高龄且多年前配偶去世的原告腿脚已然不方便,曾参加过游击战争的他头脑清晰,但生活起居多有不便。其三个儿子经济条件不一,老人万般无奈找到村委会寻求帮助,三兄弟达成赡养协议后不履行,老人只好诉至法庭。考虑老人到法庭不便的实际,承办案件的耿通飞庭长决定到案发地调解。调解中,当事人情绪高涨,争执不下,老人心中的疙瘩越拧越紧。最终在法官法律、伦理、亲情的疏导和安抚中,案件以调解方式了结。
前不久,法庭进来一位急匆匆的群众,说他长年在外打工,春节回家发现自家一条小路被隔壁邻居用石块及杂物堆积。经过村委会、派出所调解均无果。刻不容缓,庭长当即决定赶往现场勘测现场,同时对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摆事实、讲法律,最终达成当事人和解,相邻两家人多日紧绷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每每田间地头总能看到法庭干警或紧或慢的身影。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法庭的同志每次外出送达、取证、调解、巡回审判等,都要带好几个卷宗。庭长说“这样才值得,免得把时间都耗费在路上。”
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只有在法律框架内以解决群众现实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将法、理、情融入基层司法工作,才能让群众感知看得见、摸得着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