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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公告】富源法院关于撤销徐艳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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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10 08:56:06 打印 字号: | |

富源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撤销公告

关于本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徐艳芳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现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富源县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0日

普法小贴士

1. 如何暂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承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等,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决定将其暂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失信被执行人如何进行信用修复?

经被执行申请和执行法院依法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可将其名单信息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并解除与提高履行能力相关的限制性措施,通过信用修复助力企业顺利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活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