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两级法院案件的审判质效,4月23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骆建才一行到富源县人民法院指导民事审判工作。
会上,骆副院长传达了今年在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南片区)统一的类案裁判标准,民二庭庭长杨兴惠、民一庭副庭长刘滢靖、李泽文法官则针对我院提出的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以结合具体案例的形式逐一进行了解答。与会人员就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讨论交流,分享了各自的审判经验。
骆副院长对富源法院进一步做好民事审判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转变理念,增强为民意识。要有“如我在诉”,换位思考的司法情怀,秉持质量第一,兼顾效率的办案意识,将“情理法”深度融入裁判文书中,切实提升实质化解纷能力;二是要加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要认真组织学习类案裁判指引,加强对新法的学习,对照新旧法条逐一学深悟透;三是要压实责任,提升办案质效。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率,压实院庭长对涉企案件、破产案件审理周期督办责任,提升办案质效;四是要加强防范,化解办案风险。严格落实离婚案件风险等级评估,对易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的高风险案件要增强防控意识和化解能力,做好“三同步”方案,做实舆论引导工作;五是要吸取教训,保持清正廉洁。吸取身边反面典型,警钟长鸣,增强底线、红线意识,算好人生七笔账,走好人生路,要有敬畏之心,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清正廉洁办案。
最后,王良斌院长表示,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为我院民事审判工作明晰了思路、指明了方向,我院将本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民事审判工作中,针对自身差距和本次会议指出的问题,转变办案理念、创新工作举措,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推动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