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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富源法院开展“执为民生•法暖民心”专项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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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金飞 尹越超  发布时间:2024-04-07 16:43:23 打印 字号: | |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不负好春光,执行正当时。为深入贯彻“执源治理”工作理念,全面落实“如我在执”工作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和执行业务深度融合,富源法院开展“执为民生·法暖民心”专项执行行动。

清理的是道路,疏通的是民心

刘某诉张某一案,经富源法院判决:张某清除堆放于老房子门前道路上的石头、砖头等杂物,并留出2.4米的路面宽度。

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刘某向富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到实地了解情况,并多次电话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经过多次劝导,被执行人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但因其外出打工,未能及时将道路清理。

考虑到被执行人未能及时清理道路,而申请人又急于解决通行障碍,执行人员结合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执行干警迅速出击,主动担当作为,将石头、砖头等杂物清除,道路得以疏通,得到了在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线索越可靠,执行越高效

被申请人谢某与申请人王某达成执行和解,但未按期履行。申请人王某向富源法院提供线索,被执行人谢某即将在昆明机场乘机离开云南前往外省打工。

申请人跟随被执行人至昆明机场,在被执行人购票时,申请人立即向昆明机场派出所报警,牵制住被执行人。后派出所民警与富源法院案件承办人联系,按照程序审批后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前往昆明机场派出所。到机场派出所后,承办人多次询问被执行人谢某的履行计划,但谢某均表示其没有能力履行;承办人于是果断将谢某拘传至富源法院,到富源法院后,承办人再次询问其履行计划,但其仍然拒不履行,富源法院依法对谢某作出处15日拘留的决定。

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带至医院做拘留前体检

在拘留过程中,被执行人谢某承认并改正错误,积极配合,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将2万元执行案款全部给付后,本案件执行完毕,富源法院提前解除对谢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此次“执为民生·法暖民心”专项执行行动的开展,出动警力20余人次,出动警车4辆,顺利执结案件2件,查封扣押车辆1辆,拘留被执行人4人,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富源法院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将以“执为民生·法暖民心”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强化党建引领、提升能动司法、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把人民群众诉求记在心上、把职责使命扛在肩上、把兑现胜诉利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细落小、走深走实。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