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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法青年之声②】富源法院青年干警之青春感悟——“我最满意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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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3-26 15:27:57 打印 字号: | |

青春为理想奋斗,奋斗使生命长青。富源法院高度重视青年后备力量的培养和储备,积极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从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关心培养,引导青年干警向上向善、凝聚力量为富源法院增添“新活力”、带来“新希望”。近日,结合曲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伍玉荣在全市法院条线指导会议上提出的“我最满意的一件事”,富源法院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期青年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上围绕“我最满意的一件事、做得不好的一件事、今年将完成的一项计划”展开讨论,青年干警结合自身工作经历讲体会、谈感悟、话成长,富源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出"青年之声"专栏,一起来倾听他们的青春感悟。

部分青春感悟

法警队

·法警队一级警员 李凤·

最满意的事:我认真、谨慎、耐心的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把简单的事情重复做,把重复的事情用心做,获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化解了一些不必要的矛盾,有利于下一步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

做的不好的事:由于自己工作经验不足,急于解决问题,工作方式方法不对,反而让问题变得更糟糕,经历过这件事情,我认真反思,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多向前辈学习、请教,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今年计划的一件事:我们最大的遗憾,也许不是不成功,而是患得患失。这山望着那山高,缺少足够的定力与耐力,白白浪费了许多宝贵的时间,最终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想干。所以今年我今年将完成的一项工作是: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具体而言就是活在当下,多读书,好好工作,好好生活,修身为本。

执行局

·执行局法官助理 唐绍云·


最满意的事:通过向特邀调解员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群众工作能力。一是在开展家事审判方面,庭前开展家事案件调查,了解当事人情感经历、子女教育等情况,深入剖析矛盾产生的原因,有的放矢做好矛盾化解和裁判工作;二是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面,发挥法官助理在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诉前参与涉四类人群的矛盾化解、普法宣传、释法说理等。

做的不好的事:在工作方面,没有很好的将典型案例进行总结,信息撰写有所下降。学习方面,没有持之以恒的进行学习,学习断断续续,读书笔记没有做好。           

今年将完成的计划:因为工作岗位的变动,有很多东西要学习,多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请教,转变工作思路,立足岗位,加强学习,接好班做好事。

立案庭

·立案庭法官助理 赵苑媛·

回想2023年,我认为没有我最满意的一件事,2023年,没有按期完成年初给自己制定的目标计划,在生活中,没有实现健康自律、积极向上的目标,在工作中,也没有实现积极主动学习业务知识、夯实基础的目标,从而演变为做的不好的一件事。2024年,将完成2023年没有实现的目标,希望可以健康生活、主动学习。

行政综合办公室

·行政综合办公室法官助理 陈琦·

最满意的事情:2023年,我从办案一线的法庭调整到机关后勤工作,仔细想想自己比较满意的一件事,就是8月份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活动的圆满成功。活动前与上级法院、代表委员沟通联络顺畅,活动中保障服务到位,院机关讲解也没有怯场,虽仍有不尽人意之处,但这次活动让我意识到在遇到困难挑战时不能提前否定自己,也不能总想着自己可能做不好就敷衍了事,要认真学习,敢于尝试,才能遇到更好的自己。

做的不好的事:在一次重要会议结束后,由于思考学习不到位,没有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导致临时要用会议纪要时,形成的会议纪要口水话、错别字多。本领不足,也没有及时学习提升,导致工作出现差错。

今年计划的一件事:将认真学习公文稿件的撰写要求,落实好每一份文件,努力提升总结写作能力。同时不落下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见贤思齐,进一步焕发青春的活力与光彩。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