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之年,儿孙满堂,抚育子女一生的辛苦本该换来颐养天年的幸福,谁知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纳福修养的年纪,却是遭遇生活艰苦、老无所依的境遇。3月7日,富源县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妥善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终使老人“老有所依”。
原告陈大爷已年近八旬,疾病缠身,早已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难以为继,其育有五子一女,子女均已成家。近年来,因看病的医疗开支逐渐增大,子女平时给付的赡养费难以维持,且二子三子平时怠于履行赡养义务。村委会对此进行过多次调解。但因陈大爷名下承包地分配的事情,二子心有不满,擅自去耕种三子分得的土地而引发赡养纠纷。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赡养案件等不得,解决老人的衣食住行、看病等问题也拖不得,陈大爷年事已高,居住地距离法院较远,且当前农村留守老人多,赡养纠纷时有发生,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遂决定到当地村委会巡回开庭审理此案。部分村干部,村民代表旁听了庭审。
“法官同志,我并不是不养我爹,是因为我爹偏心,土地分配不公平……”
“我二哥霸着老人分给我的土地种,我要求二哥还我的土地……”
庭审中,二兄弟和三兄弟争锋相对,你一言,我一句的互相指责对方。法官及时制止双方过激言论,依法走完庭审程序后,准确归纳争议焦点,掌握了当事人的心结所在,遂将双方当事人带到了村委会调解室进行庭后调解。调解中,李法官询问陈大爷的实际需求后,从亲情感化入手,一方面请陈大爷考虑几个子女的家庭负担和经济收入情况,另一方面对几名子女进行说服教育,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明其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不能因为老人分配土地的多寡而怠于履行法定赡养义务。
“百善孝为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人都会老。父母要言传身教,做好榜样。人无完人,金无赤足。兄弟之间应互谅互让、彼此包容,才能维护亲情。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后,几名兄弟间从最初的互不让步到平心静气的交谈。村委会书记也用身边鲜活的例子做了调解工作。经过三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和感化教育,最终,双方就赡养费金额、承担医药费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其中四名子女当场给付了今年的赡养费。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父母含辛茹苦将子女抚养成人,年老时,理应得到子女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关心、精神上的慰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靠、老有所养。
巡回审判是司法便民的有力举措,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法律,树立法律意识,让知法、守法、用法入脑入心。今后,富源法院将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开展多元化、接地气的巡回审判,将巡回办案与法治宣教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庭审活动以案释法、教育群众的效果。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以“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开展“百校百庭百场法治课、千村千庭千场普法会”活动,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