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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黄泥河中心法庭:“五老乡贤”调解能动司法,法治良方解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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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永贵  发布时间:2024-02-04 17:06:02 打印 字号: | |

富源县人民法院黄泥河中心法庭坐落在云南省富源县黄泥河镇,地处云贵交界重镇要地,位于富源县东南部,与贵州省兴义市威舍镇同居一坝,素有“旱码头”之称。黄泥河中心法庭积极主动将审判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能动司法,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法庭能动司法辖区诉源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实效。

近年来,农村社会矛盾突出,群众信访活动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更加迫切。黄泥河中心法庭抓住民生这个要义,结合地域特点,在辖区三个乡镇成立“五老乡贤”调解室,建立“五老乡贤”特色调解制度。挑选威望最高、评价最好、经验最足的“老教师、老党员、老代表、老族长、民族长老”等“五老乡贤”人员,组成“五老乡贤”调解队伍,充分发挥“五老乡贤”人熟、地熟、情况熟,群众基础好、知识水平高、群众威望高等优势,促进纠纷化解在诉前,着力让“小事不出村镇,大事不出庭,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奏响了乡村振兴与社会治理的奏鸣曲,为基层社会治理开具了法治良方。

为充分挖掘和发扬“五老乡贤”精神,黄泥河中心法庭适时对调解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指导及调解经验交流,定期对辖区乡镇“五老乡贤”调解员开展分类培训,邀请“五老乡贤”调解员参加庭审观摩、开展诉前调解等,提高“五老乡贤”调解员调处纠纷的能力,构筑防止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道防火墙。同时,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五老乡贤”人熟、地熟、情况熟,群众基础好、知识水平高、群众威望高等优势,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团结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法治思维,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通过民族化、本土化、民俗化的方式传递到群众的心中,让群众不断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的认识。辖区三个乡镇“五老乡贤”调解机制的范例,矩阵式解纷,乡贤调解员善用传统文化智慧,采用特有的“乡贤解纷方案”,充分吸收民间智慧、善借民间善良风俗,促进基层社会“三治”融合,绘就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民族团结示范区域”好“枫”景。

图为2024年1月24日,调解员老教师陈泽界(左2)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退休前,陈泽界是十八连山镇一名中学教师,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在这起案件中,老教师陈泽界对双方进行情、理、法的解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五老乡贤”队伍里都是一些在村子中经验丰富、德高望重、威信较高的人。如今,在“五老乡贤”的支援和推动下,把各类矛盾纠纷分类、分级化解在萌芽状态,将纠纷就地解决在乡邑村寨。推进无诉公约进村寨,他们引导群众正确地“看”,理性地“办”,将利益表达行为控制在法律与政策的框架之内,有效促进了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和社会稳定,化解一次纠纷就为社会增添一份和谐,为乡村振兴发挥了法庭的法治保障作用,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提供了新生力量。

附:“五老乡贤”解纷小故事(一)

《能动司法显担当,多年纠纷一朝息》

2023年2月14日,久旱无雨的富源县甲村与乙村因饮水、分水问题发生水事纠纷,解纷工作组针对村民之间的较大分歧和拖不得等不起的旱情,解纷工作组星夜奋战,迅速进入工作点位,及时开展调查调处工作。  

“两个村寨从上世纪80年代就一直有水事纠纷,素有积怨,强行分水、取水治标不治本。”参与调查调处的黄泥河中心法庭庭长陈夏宽,提出了解纷思路,与当地民族乡贤人士联动调查调处。经过调阅档案、实地勘验测绘、走访群众,陈夏宽庭长结合水事纠纷、行政界限、水源点保护及地质结构探查、纠纷源头化解方案,与两村的五老乡贤人士长谈会商,及时了解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撰写了一份详细的调研报告。随后根据这份数据撰写详实论证充分的调研报告,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在五老乡贤的支持下,达到了“急事急办”,有效解决了村民们的水事纠纷。

“旱灾无情,党和国家的甘霖洒遍了云贵边陲水乡,润泽了百姓的心。”国家非遗水族古文字传承人张学勤激动地说道。

为此,这起历经30多年的村民水事纠纷得以化解,这是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深化诉源治理、服务乡村振兴、践行能动司法的具体体现。

“五老乡贤”解纷小故事(二)

《家族长老宣孝道,母慈子要孝》

十八连山镇某村老人彭某,老迈多病亡夫,含辛茹苦养大五个儿子,二儿子出门当上门女婿,三个儿子在家,彭某因病生活不能自理,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五个儿子支付赡养费。案件委派“五老乡贤”调解室调解后,乡贤民族长老刘家华、陈泽界联动细冲村委会调解员,调解员邀请刘氏家族老族长肖某一起在彭甲家开院心会,宣讲羔羊跪乳、乌鸦反哺之恩义。最后感动五个儿子,长子主动提出带头履行赡养责任,并表率从自己先履行且为老人提供住所。最后合家拍全家福存入调解卷宗,赡养纠纷达成协议,弘扬了孝老爱亲的中华美德。

“五老乡贤”解纷小故事(三)

《婆媳,父子一家亲》

 十八连山镇某村村民曹某找到黄泥河法庭“五老乡贤”调解室,告次子及媳虐待,告长子、次子、三子弃亲不养,乡贤调解员老教师陈泽界及老党员张德龙深入该村与村民小组长及村里三个村寨长老深入曹家解纷。

据查,因三名子女对曹父有病不医,母病去医疗,三名子女不付医疗费,故分别找三名子女各索要医疗费一万元无果。找二儿媳要,二儿媳辱骂并殴打曹母,二儿不劝而辱骂老人。

老教师陈泽界叫来村里自己曾教过的学生在场,言明弃亲不养的罪过法理不容,辱母、打母更为天理、法理、人情不许,若不赔礼认错求谅解,被判虐待罪,让家族,祖宗蒙羞。

老党员张德龙当场宣讲了孝老养亲的法理与道德。最后二儿媳当场在婆婆前下跪求谅解,并当场赔付了医疗费2000元,二儿子并跟随下跪求谅解。后曹父曹母被感动,三个儿子亦被感化。三个儿子并支付了老人三万元的医疗费,并当场双手奉上。之后一家人聚餐,吃了久违多年的和气饭,并就今后赡养老人达成协议。

“五老乡贤”解纷小故事(四)

《古坟墓延伸保护,民族长老护善良风俗》

古敢乡与黄泥河镇边界某村陈姓十余户百年老坟墓右侧被刘某挖了一个粪坑,并在坟尾砌了一堵石埂压着。双方矛盾一触即发,多次聚众吵骂,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后乡政府及派出所请求法庭派员协助解纷,法庭联动“五老乡贤”调解室化解纠纷。

民族长老蒋天子、张学勤为群众宣讲善良风俗及中华孝道道统,古坟墓是中华孝道的载体,是家族文明及家风孝道传承的载体,对死者的坟墓要给予尊重和保护,家家有祖先,户户有血脉,人人有父母,乡里乡亲要多尊重,多换位思考尊重水乡情,落实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党的号召。双方虚心听取了农村三老的意见。最后民族长老与水乡乡亲释明了中华优秀善良风俗,将坟墓后龙自然石梁岗延伸到后龙树,保护了农村自然环境,为解决农村传统孝道保护及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提供了乡贤解纷智慧和方案。最后,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了诉前调解协议书,并当场拆除了隔离人心的“隔心墙”,架起了民族团结的“连心桥”。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