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群众诉讼便利度,让人民群众在司法过程中更了有获得感,近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开通跨域诉讼服务业务。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解“跨域立案”
什么是“跨域立案”?
所谓跨域立案服务,就是可以到就近的中基层人民法院、专门法院或人民法庭的诉讼服务中心跨域立案服务窗口提交案件起诉申请材料,由该法院或者人民法庭提供诉讼服务,代为核对、接收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发送跨域立案服务申请,让群众立案“少跑路”。
怎样跨域立案:
1.当事人递交诉讼材料给具备跨域立案服务条件的法院;
2.协作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①代为核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
②代为核对起诉、自诉、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齐全的,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工作平台全部推送至管辖法院网上立案系统;材料明显不齐全的,向当事人释明应当补齐的材料;当事人拒绝补齐并坚持提交申请的,在告知后果后,推送现有材料,并注明情况。
③对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情形的,不接收材料。
3.管辖法院指定专人实时办理跨域立案申请,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①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管辖法院审查后当场通过并立案。协作法院在两日内将立案材料邮寄到管辖法院。
②管辖法院无法当场判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即时通过信息系统向协作法院反馈,告知当事人管辖法院将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
③对于审核法院审核后认为有必要提交纸质原件的材料,可以告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供。
特别提醒:
跨域立案虽然可以使群众就近立案、异地立案,但并不改变相关法律关于案件管辖权的规定。在这整个流程中,接收法院仅仅承担形式审查、风险提示、立案指导、法律释明等职责,并不行使实质性的立案审查权。收件告知书的作出、案件立案与否决定的作出,都是由有管辖权的法院负责。
下一步:
富源县人民法院将把“跨域立案”作为重要抓手,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快捷、更优质的司法诉讼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