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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两级法院密切联动 合力调解定纷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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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志愿  发布时间:2024-01-11 17:17:31 打印 字号: | |

1月10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墨红中心法庭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刘芳法官共同调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两级法院法官积极沟通案情、研究调解方案,联动办案。共同致力于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法治曲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联动办案,实地探查:

考虑到原告桂大伯七十多岁的高龄,秉持着自己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司法服务理念,曲靖中院刘芳法官一行人驱车几十公里路早早就到墨红法庭,在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后,考虑到此案矛盾由来已久、双方积怨较深并存在矛盾升级的风险,针对这一系列的特殊性,曲靖中院刘芳法官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两级法院法官、司法所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地村委会书记、法院特邀调解员一行人驱车到达争议现场,秉持共同协商寻找解决途径,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的目标,于是就地开展调解工作。

释法说理,逐步打开心结:

邻里纠纷宜解不宜结,两级法院法官共同为桂某和李某做调解工作。经过多轮“背对背”调解,最大限度打开双方心结,为顺利调解创造良好基础。随后,曲靖中院刘芳法官采取“面对面”的方式,从情、法、理多角度出发,阐明邻里和睦关系的重要性,引导换位思考,各让一步,冷静协商的解决问题,在曲靖中院法官、法院特邀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书记的共同劝说下,当事人双方的对抗情绪逐渐消除。

悉心调处解难忧,初步解纷稳民心:

通过一整天的耐心调解和不懈努力,最后双方当事人虽然未达成一致协议但双方当事人皆表示请求承办法官再给予一段时间考虑,并表示会充分考虑承办法官及各位调解员的建议。事虽未了,但此次调解不仅充分了解到双方的矛盾争议还有效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对彼此的不悦,使得矛盾有所化解。

法官深入基层办案,是心系群众的初心和司法能动的最好体现。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化解邻里纠纷既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写照,也是法院强化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成功实践。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