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源县人民法院驻院特邀调解员文春芳收到了当事人朱某某送来的一面锦旗,以此表达他对调解员认真负责、公平公正、高效快捷化解纠纷工作态度的衷心感谢。
案情简介:
朱某某将自己的挖掘机出租给高某、张某,并约定好租赁价格,高某、张某皆表示同意且承诺工程结束付清款项。工程结束后,经结算高某需支付款项2360元、张某需支付款项35000元,朱某某多次打电话发微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只能将其起诉到富源县人民法院。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向原告朱某某释明了诉前委派调解的优势,原告表示同意将其案件委派并调解。接到法院的委派后,驻院特邀调解员文春芳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了解情况,在确认双方争议焦点后,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说,经过一天的协商,被告高某当天一次性结清了所欠款项,被告张某答应12月底前支付完所欠款项。随后,朱某某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并送来了一面“苦口婆心神速结案 雷霆手殷快速出机”锦旗对调解员的高效调解表示感谢。至此,这两起租赁合同纠纷在未正式进入诉讼程序前即进行了化解。
一面锦旗,既是一份感谢,也是当事人对富源法院多元解纷工作的认可。下一步,富源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诉前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着力减轻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