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法院审判大楼自2006年建成使用以来,年久失修,出现了漏雨、渗水、门窗关闭不紧密等问题,且难以满足现在的审判需求,院党组结合实际,充分研判,积极协调争取,在省高院、市中院的关心支持下,改造项目得以顺利通过。
在前期按照项目管理和工程招投标的相关要求,圆满完成了公开招标程序,在施工单位即将进场施工的关键时刻,富源法院于7月12日下午,召开了审判大楼维修改造项目建设廉政约谈会,与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首次见面,并进行了集中约谈,为项目建设起好步、开好局。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良斌参加会议并讲话,院基建办主任陈久胜主持会议。
会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分别对负责的项目情况作了介绍,并就做好维修改造工程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义务,施工过程中减少对法院工作的影响,各方单位积极配合,确保项目工程顺利竣工。
富源县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作为监督部门提出以下廉政要求:
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重点项目党风廉政建设阳光工程方案,做到不接受吃请,不收受礼品礼金,确保项目建设各环节符合程序,经费发放符合规定。
二、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关
法院基建项目专班的同志要多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好监理和跟踪审计的职能,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
三、加强安全施工管理
要始终抓住安全施工这根弦不放松,深刻吸取各个领域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教训,确保责任上肩、管理规范、运行安全。
四、设立好公示栏
对项目工程名称、施工单位、责任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项目内容、技术参数、质量要求,进行全面公示,确保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形成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的良好局面。
党组书记、院长王良斌强调,召开此次项目建设廉政约谈会,主要是要弄清楚审判大楼改造项目来之不易,讲清楚下步施工的打算与要求,划清楚参建各方的责任界限,落实好各方岗位职责,统筹推进,高效完成,确保项目建设按照合同要求按时交付。同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精心组织,统筹推进
审判大楼在改造过程中,仍然作为法院正常的办公地点使用,参建各方要认真思考在不影响审判工作的情况下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协调一致,步调一致,明确责任,明确时限,优化施工步骤、强化时间节点,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有效沟通,务求实效,避免因沟通协调不畅、统筹不力而出现停滞不前问题,把整个工程作为各家单位的优质工程来考量,来安排,来统筹,来推进,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是规范管理,严把质量
质量是建筑的生命,规范管理是确保质量的前提。参建各方在质量监管方面都是共同体,要认真履行好职责主体,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原则,规范管理,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把好质量关,为工程质量保驾护航。其次必须做好安全管理,所有的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到法警队登记造册,一人一卡,严格挂牌,强化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与约束,同时全方位安装好安全设施设备,加强外围防护,保障好法院来访当事人及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确保不出安全问题。
三是加强监督,严守红线
廉洁也是安全施工的重要范畴,法院将与参建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明晰各方职责,划清红线,做到阳光操作,透明处理,做到“亲”而有界,“清”而有为。在此次项目建设中,必须严守廉洁纪律,有效监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保证交出一份满意答卷,保证工程成为一个精品工程,成为一个行业标杆。
最后,法院机关纪委书记宣读了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并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签订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随后进行了图纸会审和现场探察,为项目建设顺利开工打牢基础。
此次项目建设廉政约谈会的召开,做到当面谈谈话,早打“预防针”,及时敲警钟、立规矩、划红线,切实有效推进“清廉项目工程”建设,有助于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项目建设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