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源县人民法院以“春风送暖”专项执行活动为契机,抓住清明时节被执行人回家祭祖的机会,顺利执结两起拖欠农民工薪资案件。
案情经过:
2017年,甲、乙跟随被执行人丙在工地上做工,工期结束后经结算,丙分别下欠甲工钱3395元、乙工钱4510元,丙分别向甲和乙出具欠条一份,但给付期限届满后均未支付。甲、乙经多次讨要无果后于2022年向富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过程中丙均未参加庭审。
执行经过:
2023年2月,甲、乙向富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系统对被执行人丙的财产进行查控,但其名下账户无足额可供执行存款,遂通过座机和手机拨打丙的电话,但丙一直拒接电话,后执行干警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要求丙到法院协商给付执行案款事宜,其仍然毫无任何回复。鉴于此,执行干警到其家中查找丙本人,只找到其妻子,执行干警向其妻子释明丙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执行干警的联系方式留下,再三叮嘱其一定要与法院联系,但丙一直未主动联系。3月中旬,执行干警再次到丙家中,只找到其年事已高的母亲,老人家因年龄较大,无法进行有效沟通,只能再次无疾而终。
转机出现:
临近清明假期,执行干警心里挂念的不是可以暂时放下手中的工作,而是丙此时可能在家,故执行干警快马加鞭地赶到丙家中,功夫不负有心人,丙恰好被堵个正着,丙及其家人对执行干警的到来也感到意外。执行干警向丙说明来意,并询问其为何拒接电话,不主动履行给付义务,但其顾左右而言他,且态度强硬地回答:钱都没有,怎么给,我承认是差(欠)他们钱,我给不了。但经执行干警在其家中查找,猪圈中喂养着十多头可以出栏的生猪,结合工商登记的信息和家中堆放的酿酒器皿,其还拥有一间私人酿酒作坊,上述情况与其陈述无偿还能力不相符。
考虑到正处清明时节,丙家中尚有部分亲属在场,为避免激化矛盾,执行干警好言相劝让其一起到法院与甲、乙协商给付事宜,但丙将执行干警的善意执行当作软弱可欺,态度嚣张地回答:我不去什么法院,去了也不给。鉴于丙上述执行态度,执行干警决定对丙采取强制措施,在此过程中,丙拒不配合,以其年事已高、拄着拐杖的母亲为挡箭牌,其母亲故意推搡执行干警,阻碍执行干警进入其房屋。丙见执行干警一时无法能奈其何,态度愈发嚣张,在其门口上蹿下跳并用手指着执行干警,叫嚣道:我才不相信你今天可以把手铐拷到我手上,你多大个法院,你吓得到我,我才不相信今天你能把我带走。
鉴于丙和其亲属抗拒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迅速将执行现场情况汇报至院领导,请求人员支援,执行局局长周尧斌组织执行局、法警队火速出击赶往执行现场。到达现场后,周局长一边安排干警安抚其母亲,另一边安排干警制止丙的部分亲属阻碍执行的行为,并向其释明阻碍执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当全副武装的法警站到丙面前,执行干警宣布对其拘留时,丙像霜打的茄子一样,立即主动提出:我跟着想办法凑钱给,能不能不要拘留我。执行干警向其释明,因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和抗拒执行,以及亲友阻碍执行的行为必须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但在送交拘留体检中丙某自述患有重大疾病,经体检查证属实,且其亲属将所涉执行案款全部代为缴纳完毕,阻碍、推搡执行干警的亲属和丙均向执行干警承认错误并出具悔过书。鉴于丙及其亲属的认错态度,结合丙身体状况,法院遂决定提前解除对丙的拘留决定。
本案中所涉农民工薪资数额虽然不大,但拖欠时间跨度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富源法院以最大限度将上述案件顺利执结,不仅是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还能对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标的较小,法院执行过程中不会大动干戈的被执行人起到警示效果,进一步震慑类似案件的当事人,促使其主动给付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