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可以化细雨
也能带来料峭与冷峻
富源法院再掀强势“春风”行动
下面,跟随小编一起到
执行现场看看吧
被执行人杨某怎么也没有想到
明明是作为被告开庭
结果庭审一结束
就被执行干警堵在法庭门口
原来杨某作为其他案件中的被执行人
多次逃避执行干警传唤
执行干警通过查找关联案件
发现杨某在本院有案件待开庭
遂提前联系该案承办法官
提前掌握具体的开庭时间
执行干警在开庭后
默默蹲守在法庭外
庭审一结束
执行干警立马截住杨某
最终杨某与申请人黄某达成和解协议
杨某与黄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6月,杨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黄某借款90000元并向黄某出具了借条、收条。还款期限届满后,经多次催要,杨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黄某向富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富源法院判决:由杨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黄某借款本金9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判决生效后,黄某于2021年3月向富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向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杨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杨某先是口头应承,后来干脆不予理睬,和承办人玩起了“躲猫猫”。为此,承办人多次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调查了解,未发现其人;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3月11日,案件峰回路转,执行干警通过内网查找关联案件,发现杨某在本院有案件待开庭,遂提前联系该案承办法官,确定杨某确实在应诉开庭,并立即联合多名同事迅速赶到现场,庭审结束后立即将杨某带至执行局办公室,并对杨某进行了释法教育,告知其若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可能面临15日的司法拘留。经释法和劝解,畏于法律严惩措施的威慑力,最终被执行人杨某与申请人黄某达成和解协议:当庭偿还10000元,剩余欠款从2023年4月起每月偿还不低于5000元,担保人张某自愿为杨某提供执行担保。至此,案件得以终结。
万物复苏的春天已经到了
我们执行力度会越来越大
逃避不是办法
主动履行才是最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