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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送暖】侥幸心理规避执行,结果在法庭门口被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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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辉  发布时间:2023-04-13 10:56:55 打印 字号: | |

春风可以化细雨

也能带来料峭与冷峻

富源法院再掀强势“春风”行动

下面,跟随小编一起到

执行现场看看吧


被执行人杨某怎么也没有想到

明明是作为被告开庭

结果庭审一结束

就被执行干警堵在法庭门口

原来杨某作为其他案件中的被执行人

多次逃避执行干警传唤

执行干警通过查找关联案件

发现杨某在本院有案件待开庭

遂提前联系该案承办法官


提前掌握具体的开庭时间

执行干警在开庭后

默默蹲守在法庭外


庭审一结束

执行干警立马截住杨某

最终杨某与申请人黄某达成和解协议



· 案件详情 ·

 杨某与黄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6月,杨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黄某借款90000元并向黄某出具了借条、收条。还款期限届满后,经多次催要,杨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黄某向富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富源法院判决:由杨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黄某借款本金9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判决生效后,黄某于2021年3月向富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向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杨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杨某先是口头应承,后来干脆不予理睬,和承办人玩起了“躲猫猫”。为此,承办人多次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调查了解,未发现其人;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3月11日,案件峰回路转,执行干警通过内网查找关联案件,发现杨某在本院有案件待开庭,遂提前联系该案承办法官,确定杨某确实在应诉开庭,并立即联合多名同事迅速赶到现场,庭审结束后立即将杨某带至执行局办公室,并对杨某进行了释法教育,告知其若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可能面临15日的司法拘留。经释法和劝解,畏于法律严惩措施的威慑力,最终被执行人杨某与申请人黄某达成和解协议:当庭偿还10000元,剩余欠款从2023年4月起每月偿还不低于5000元,担保人张某自愿为杨某提供执行担保。至此,案件得以终结。 


万物复苏的春天已经到了

我们执行力度会越来越大

逃避不是办法

主动履行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