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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富源法院召开破产预重整听证会 护航企业获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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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旭东  发布时间:2023-03-04 15:25:44 打印 字号: | |

为配合做好全县问题楼盘化解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效审理涉问题楼盘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及时化解纠纷,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3月2日,富源法院在第一审判法庭组织召开富源县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申请预重整听证会。会议由案件承办人孔乔书法官主持,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债权人代表、拆迁户代表、职工代表、清算组等参加会议。


该预重整案系富源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以来首个预重整案件,房地产公司因开发富源“粮贸尚城”项目过程中资金准备不足,欠付大量工程款、银行贷款以及民间借贷等债务,资金链已完全断裂,导致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拖欠职工工资、拆迁户过渡费、工程款项、项目预售款项等。另有多起债权已到期,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均未果或未能足额清偿,该公司现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其次,因公司业务涉及部门多、项目体量大、债务关系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对富源社会经济有较大影响。为进一步提高本案预重整审查的规范性、透明度、针对性,全面掌握公司现状,听证会重点围绕预重整的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两方面听取各方意见。

预重整申请人房地产公司首先陈述了公司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预重整对债权人利益的保障、预重整可行性、房地产发展前景等事项。清算组介绍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债权预申报、预审查、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开展财务审计、评估工作等情况。经听取参会各方意见后,大家一致认为该项目整体业态区位优势明显,进行预重整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对破产企业的负面影响也能降到最小,并最大化实现债权人利益,促使破产企业走出困境重新发挥社会作用。


破产预重整是近年来破产案件实践中,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衔接的一项创新探索,该案也是富源法院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处理模式的一次有意义的尝试。富源法院通过预重整审查听证会,提高了审查预重整案件的规范性、透明度以及社会对预重整程序的认知度,更有利于各方准确判断企业经营预期和商业价值,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府院联动机制在本案中作用发挥明显,真正做到了府院两家信息共享、问题共商、措施共举、共同推进,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法官说法:

1.预重整是什么?

预重整制度是一种介于庭内重整和庭外重组之间的企业解困模式,指为了提高重整的成功率、降低成本,在进入法定重整程序前,债务人与债权人、投资人等通过协商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在获得多数债权人同意后,借助重整程序使重整计划草案发生效力的企业拯救机制。

2.预重整有哪些优势?

预重整留给债务人的时间比较充裕,债权人和债务人能在较为宽松的环境下达成重整共识、形成重整方案。可以准确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有效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挽救危困企业、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功能,进一步提高重整效率,降低重整成本。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