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审判动态
【优化营商环境】全程零跑路 五日解纠纷
分享到:
作者:陈旭东  发布时间:2023-02-27 15:00:35 打印 字号: | |

从立案到结案

仅用了5天时间

富源县人民法院通过视频连线调解

化解了原告某银行与被告张某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整个调解过程中

位于浙江的原告代理人

及在外地务工的被告

均未到法庭参与调解


网上立案

电子送达

微信调解

“指间上的法庭”让当事人零跑路

一次性解决纠纷成为现实

回顾:

2021年3月3日,张某与浙江省德清县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贷款2万元用于做生意资金周转,并约定了贷款期限、贷款年利率、逾期违约金。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向张某全额发放了贷款。贷款发放后,张某仅偿还了部分本息,之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息。截2022年8月30日,张某应偿还银行本金16799.28元及利息255.20元。银行多次向张某发出催款通知书进行催收,但张某均未履行还款义务,电话也无法联系上。为维护合法权益,银行遂通过网上立案的方式向富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调解:

 本案立案后,承办法官通过被告张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找到张某后了解得知,张某系富源县后所镇某村村民,之前确实常年在浙江务工,因受疫情影响,在浙江德清县向银行贷款做生意失利,再加上父母年迈体弱,今年因身体不好,住院治疗医疗开支也大,三个孩子还小,家庭入不敷出,故无法向银行如期偿还贷款。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该案诉讼标的不大,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具备调解基础,又考虑到原告在外地,为减轻当事人的负担,便于诉讼,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引导当事人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将案件导入本院金融解纷绿色通道,进入诉前调解程序,以视频方式连线原告在线远程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贷款偿还方式和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自愿放弃违约金主张,同意被告分期偿还原告贷款本金及利息,协议达成后,本院及时向双方出具了调解书。

原告代理律师收到调解书后特意打电话向承办法官激动地说道:“法官,你好!咱们富源法院真给力,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我从网上立案到拿到调解书仅用了5天就顺利办结,效率太高了,你为我们双方考虑,节约了我们的诉讼成本,我对你们的司法服务非常满意,非常感谢法官……”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在线方式妥善化解涉企类金融纠纷的典型案例,时间短、成本小、质效高,案件发生在疫情期间,在综合考虑疫情给当事人造成的客观影响及银行放贷的资金回收安全后,为最大程度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打破传统办案思维,针对个案灵活采取诉前调解程序,纠纷化解全程历时仅5天,当事人几乎“零成本”支出,切实降低了金融纠纷化解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案件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为优化营商环境,富源法院在审理涉企类案件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按照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积极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机制分流对接机制,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涉企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在审理金融案件时,严格评估金融风险,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尽最大可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