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富源县人民法院送达组干警在送达过程中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父母当场交付履行欠款,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1年5月19日至2021 年10月19 日期间,赵某通过互联网平台与重庆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了《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共计借款人民币 17400元,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9876.66元,剩余贷款赵某逾期至今仍未结清本息,经多次催收拒不还款,为保护合法权益,重庆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至富源县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予以登记立案,因电话短信的方式无法联系上被告赵某,于是通过送达组将诉讼材料送到了其户籍地址富源县墨红镇某村委会某村,到达被告赵某家中后,其父母亲友均无法联系上赵某,送达组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了送达。
众里寻他千百度,真情感化终有路
送达组干警王进文、李自强考虑到该案案情简单、标的较小,有调解的可能,于是邀请村民小组长、赵某亲友来共同做工作,由他父母先帮儿子把贷款还上,并和原告重庆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协商减免部分利息、罚息,经过多方协商劝解,最终达成协议,由被告赵某父母偿还欠款人民币7800元,并当场交付,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调解。
富源法院送达组自成立以来本着集约高效、便民利民的司法理念,不仅一次又一次出色地协助审判团队完成了送达法律文书任务,在熟悉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主动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成功化解多起案件,已成为审判工作的减压阀、生力军。
近年来,富源法院灵活运用“送达+调解”、诉前调解、“法院+基层调解组织”等多种方式解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本次“送达+调解”得以成功,有赖于我院定期对送达干警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调解技巧的培训,促使矛盾纠纷柔性化解。今后我院将结合电子送达及远程调解模式,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及质量,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