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宜结不易解,相逢一笑泯仇怨”,中国自古以来以“和”为贵,农村纠纷当事人大多是乡里、亲友,更少不了彼此之间的“礼”和“让”。
“土地上种植的萝卜我不要了,把土地的管理使用权也给小张他们家吧。”豪爽的杨大哥说道。
“我们已经因为这个事情烦恼了两个多月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能化解我们的矛盾,真是太感谢了!”,纠纷得到解决的小张一家人十分激动,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基本案情:小张一家与杨大哥系同村村民,小张因经济压力较大外出务工,并把自家一块面积0.57亩的地借给杨大哥种植。小张回来后,便要求杨大哥归还土地,并铲除种植在地块上的农作物,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小张遂将杨大哥告上法庭。
营上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事关当事人生活或切身利益,涉诉之前往往已积怨或冲突已久,如不妥善处理,很可能导致当事人矛盾进一步激化,情绪更加对立不易缓和,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真正达到诉源治理的效果,法庭决定将该起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
营上法庭的法官、法庭干警与特邀调解员以及村委会综治调解员来到当事人家中,对争议地点进行现场查看,并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相关情况。通过沟通,法官发现两家人矛盾其实并非想象中那么激烈。小张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上明确有这一块地,而杨大哥也承认该土地归小张家所有,他之所以拒绝归还土地,是因为小张在未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用砖石在两家交界地砌上了阻隔带。
了解了症结所在,法庭对症下药,诉前调解工作也随之开展起来。法官与调解员在田埂上采用拉家常的方式一边对杨大哥进行开导,一边耐心的与他释法说理,仅仅用了半个小时,被告杨大哥心情便逐渐平复下来,并表示愿意铲除在土地上耕作的农作物,将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还给小张。调解工作结束后,法庭干警现场为当事人制作调解笔录。“外面风太大了,你们在这里也不方便,要不还是去我家里写吧”,一句简简单单的话语,却道出了杨大哥此时的心声。随后双方当事人当场进行签字确认,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也在诉前顺利得到化解。
快办案,更要办好案。近年来,营上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非诉机制挺在前列,高效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他们用一份爱心彰显着司法的人性化,更用一份责任和担当守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法官说法:排除妨害纠纷是指物权人在享受物权时,遭受他人的妨害从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需要排除这种妨害的纠纷。法律规定,行为人为了自身权益而妨害他人物权或者可能妨害他人物权的,有所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侵害方承担排除妨害的责任。当事人行使物权时受到现实或者可能的妨害时,可以请求侵害人排除妨害。
法官寄语:俗话说相遇便是缘分,乡里之间应当相互珍惜,依法正确处置矛盾纠纷,做到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在团结互助、和谐相处中让生活更加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