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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法护航执行专项行动】被执行人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且辱骂法官,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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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惠敏  发布时间:2022-10-15 10:20:45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被执行人尹某是一名人民教师,2014年,他与母亲一起为弟弟的50万元借款进行了担保,但借款未能偿还完,弟弟却失联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富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经查询,本案除尹某的每月工资收入之外,已经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虽然多年来执行法官一直未放弃该案的执行,但均因可供执行财产过少而一直未能执结完毕。

2022年9月28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银行,将尹某银行账户内的余额14000余元予以扣划,被执行人尹某却在此时发送短信辱骂执行法官,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侮辱,并发表了挑衅执法权威的不当言论。执行法官随即赶到被执行人尹某工作单位,确认了尹某的辱骂行为,并控制住了尹某。



处理结果:被执行人尹某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未能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在法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心生不满,大肆辱骂法官,不仅是对法官个人人格的侮辱,更是对司法权威的蔑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富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尹某作出拘留15日的措施,拘留决定作出后,因被执行人尹某进行了深深的悔过,并书写了悔过书,向执行法官当面真诚道歉,富源县人民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尹某的拘留,并变更了强制措施,对其进行罚款3000元的处罚。



法官心语:执行工作是法院司法裁判的延伸,也是司法裁判结果得以落实的最终保证,同时是司法公平正义得以彰显的最后一公里,更是司法工作中最艰难的一步。而执行法官,接触形形色色的被执行人,面对各种各样的危险与挑战,和千奇百怪的”失信被执行人“斗智斗勇,保障执行法官依法履职,不仅是维护审判人员的人格尊严,更捍卫了司法的权威,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本案中,根据被执行人的悔过情况,及时变更强制执行措施,也是体现人民法院为人民温情的一面。尹某因为亲情的羁绊,选择为至亲弟弟担保,在至亲选择逃避时,一个人承担起家庭的重担,照顾母亲、偿还债务。沉重的债务负担也给尹某带来了巨大的经济与精神压力,现在尹某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同时我们也希望尹某的弟弟也能够站出来,勇敢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