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在市中院的大力指导下,在麒麟区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在富源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在富源县检察人员的监督下,对位于麒麟区麒麟巷的一套经司法拍卖的房屋进行强制腾房。经过10余个小时的全力攻坚,历经十年的被执行房屋被成功腾退,并交付给买受人。
案件过程:
2012年,富源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某申请执行何某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中,经法院强制执行将何某名下位于麒麟区麒麟巷的一套房屋进行了司法拍卖,王某、方某夫妇成功竞买了该套房屋,并办理了相关权属证书。
在交房期间,案外人付某及其家属非法居住该房屋,法院分别于2016年8月、2022年5月向付某发出迁出房屋公告,限期搬出房屋,但其均未履行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绝搬出房屋,该行为严重影响了房屋买受人合法权益。
在富源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检察人员的监督下,展开了强制腾房行动。
在腾房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一方面严格执法,对抗拒执行行为施加强大的执行攻势,彰显司法权威,责令案外人必须配合执法,当天搬出腾退房屋;另一方面切实彰显司法的温度,面对案外人付某妻子尚处于哺乳期,孩子年幼的特点,工作人员在腾房过程中一方面做好腾房义务人情绪稳控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帮助其照顾幼儿,让其积极配合腾房工作,加快腾房进度。
经过50余名工作人员10余个小时的艰苦努力,一套涉及上百件家具,无数的杂物以及各种家具的拆卸、搬移的强制腾房工作圆满结束,并将该套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该套房屋的成功交付,经历了从2012年王某申请执行何某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到该套房屋的司法拍卖,再到案外人的非法居住。
至此,该套房屋被成功腾退交付给买受人,真实再现了法院在司法拍卖过程中面临的各种不确定的困难、各种不可预知的风险,更体现出了司法工作在兼顾各方合法权益过程中的不易。但在解决执行难、在维护公平正义,在维护司法权威的道路上,只有一往直前,没有退缩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