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就是民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建设是“国之大者”,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富源县人民法院营上中心法庭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为建设美丽富源,守护富源绿水青山贡献司法力量。
为提高当地煤炭企业环保法律意识,近日,富源县法院营上法庭到营上镇宽塘煤矿为企业职工进行环保宣传,法庭法官在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翔的带领下为企业职工普及了《环境保护法》《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知识。
在活动现场,营上法庭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环境保护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企业守住环保底线,坚持绿色生产,守护蓝天碧水,以生态底色 “扮靓”富源大地。营上法庭法官又结合企业生产实际,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践行环保职责、紧绷法律准绳、履行环保义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做好新形势下企业生产的环保工作。
而后,通过召开座谈会,法官又结合办案实际向企业职工详细解读了《环保法》《民法典》《刑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宣讲过程中,企业领导和职工兴趣盎然,积极提出法律问题并参与讨论。法庭法官还针对企业在疫情期间的用工、经营、合同履行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从法律层面上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环保宣讲,学到了真正实用的法律知识,提高了自身的环保意识,有助于促进企业健康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每个人的参与,今后,富源县人民法院营上中心法庭将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延伸司法职能,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与人民群众一起,为富源碧水蓝天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