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多地煤炭资源丰富,近年来,随着煤炭资源价格不断上涨,面对巨额的犯罪利润和便利的地形条件,非法采矿、破坏性开采屡禁不止,由此伴生的环境污染、资源破坏、安全事故等现象频繁发生。打击非法采矿势不容缓,保护生态家园迫在眉睫,为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2022年5月31日下午,富源县人民法院在后所镇法凹村委会广场开庭,公开审理了钱某某、沈某非法采矿一案。
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良斌主持审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娉婷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后所镇领导班子成员、后所镇各村(居)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到场观摩,有煤村委会八大员、村民小组长,镇直站所负责人、人民群众共200余人参加了旁听。
案情简介:2021年3月至2021年9月26日,在富源县后所镇法凹村委会,被告人钱某某、沈某在自家场院内的简易房中挖竖井时发现煤炭资源,二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国家规划区C9煤层原煤192.93吨销售给他人,从中牟利人民币145840元,其中,钱某某负责掘进采煤销售,沈某在运煤销售及看守等方面提供帮助。案发后,经公安机关通知,二被告人在家等待后被民警带走调查。2021年11月16日,二被告人家属上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45840元至富源县公安局。
富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某、沈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进入国家规划区采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1、被告人钱某某、沈某系共同故意犯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钱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沈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
2、被告人钱某某、沈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在家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全案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
3、被告人钱某某、沈某家属积极上缴全部违法所得,对二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钱某某、沈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
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钱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二、被告人沈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三、违法所得人民币145840元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庭审结束后,对主犯钱某某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执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法矿产资源法,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
(一)无许可证的;
(二)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的;
(三)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的;
(四)超出许可证规定的矿种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形。
第三条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2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
(四)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十三条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无销赃数额,销赃数额难以查证,或者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明显不合理的,根据矿产品价格和数量认定。
法官提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心慈手软,绝不搞下不为例。今天的庭审和宣判,是贯彻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对非法采矿违法犯罪的法律亮剑,更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决捍卫,在此,郑重警示和提醒意图非法采矿的不法分子,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要以身试法,国法不容挑战,法律利剑高悬,对一切非法采矿违法犯罪分子,等待他们的不是一夜暴富,而是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等待他们的不是逍遥法外,而是身陷囹圄、沦为阶下囚。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在今后的工作中,富源法院将以审判职能为基础,在县委县政府的指挥部署下,在多部门的联动配合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下,同心同德、同力同行、众志成城,打好私挖滥采防治攻坚战,打好生态修复保卫战,擦亮富源山清水秀,营造一方天蓝地绿,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为矿产资源安全筑牢铜墙铁壁,为富源社会和谐稳定构建法治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