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强制执结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成功帮助申请执行人古某三兄弟清除挡住他们正常通行的水泥砖、木料等障碍物,恢复了正常通行,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古某文与古某永系富源县大河镇某村委会辖区同村邻居,2021年6月的一天,古某永把从古某文家门前通往村道路的路面用石头、水泥砖等物品堆砌堵塞,道路中间用泥土、木料等物品堆放,致使古某文及家人至村道路不能正常通行。古某文认为,该条道路为集体历史性道路,自己走了大半辈子,古某永没有权利堆放物品拦截该道路,古某文及其家人多次找古某永协商未果。之后,古某文又请村委会、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到现场解决,但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2021年7月20日,古某文一纸诉状将古某永告到富源县人民法院,要求古某永及时拆除通道上的障碍物,停止侵权,恢复原状。法院经现场查验后,根据双方在庭审中提交的证据及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判决古某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拆除通道上的水泥砖、木料等障碍物,恢复道路原状,宽度不少于2米,以便古某文及其家人正常通行,保证通行的顺畅。本案宣判后,古某永不服一审判决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古某永一直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清除义务。
2022年4月14日,申请执行人古某三兄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通知书向被执行人古某永送达数日后,古某永依然不见行动,经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督促古某永主动履行,但案件丝毫没有进展。
5月19日,执行法官邀请了村委会干部参与,及时赶赴现场开展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古某永闻讯拿着锄头从地里和妻子气势汹汹地赶到现场,执行法官见状,呵斥古某永立即放下锄头,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但古某永并不配合,一直在现场干扰现场执行,其妻子在现场也与申请执行人家属展开了“口水战”,并拨打110报警电话。
为便于现场执行的顺利开展,执行法官果断对被执行人古某永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对古某永及其妻子现场普法教育,其妻子见状,便主动配合执行法官现场清理了堵在通道上的水泥砖、木料等障碍物。经过半小时的清理,通道清理顺畅,该案顺利执结,围观的村民纷纷点赞支持。
现场执行完毕后,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古某永带到了村委会。此时,大河派出所的民警也赶到了村委会,执行法官向民警告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民警对古某永及其妻子也进行了批评教育:“法院现场强制执行,是合法合理的,你们应主动配合,不应进行阻挠,你们还报警,你们刚才的行为已触犯法律,不仅法院要处罚你,公安局也可以处罚你。”古某永及其妻子经村委会干部、民警、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不再堵塞通道,保证古某三兄弟家的正常通行,并主动出具了具结悔过书。
综合考虑该案系村民矛盾,现场已执行完毕,被执行人认错态度较好,积极悔过,主动缴纳了本案执行费500.00元,并保证今后会遵守法院判决内容,保持通道顺畅。执行法官遂对被执行人变更了强制执行措施,改为对其罚款20000.00元的处罚,提前解除其拘留措施。次日一早,古某永就到法院主动缴纳了部分罚款并承诺后续分期再履行,同时再次向执行法官承认错误,真心悔改。
这次现场强制执行,得到了当地村民和村委会干部的一致好评,起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强制执行现场就是普法教育的最好讲堂,你要好好学啊。”经验老道的孔法官对年轻的执行干警小陈说道。
富源法院近期采取的一系列执行举措,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有效震慑效应,提高了主动履行率。今后,富源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将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社会各界正在逐步理解执行、支持执行、协助执行。
法官寄语: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在日常生活中,相邻而居的友邻,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尊重历史和当地习惯,互谅互让、友好相处,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有道是千金买户,八百买邻,远亲诚可贵,近邻情更浓,要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