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富源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七次集中学习活动,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翔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强军思想学习问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齐海田严重违纪违法案的通报》和《中共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富源县深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翔,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胡仕锐,政治部主任刘嘉松、综合审判庭庭长刘光金、墨红中心法庭庭长肖峰分别结合学习内容以及自身本职工作进行了发言,切实进行了思考,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最后,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翔就此次学习活动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及时传达学习
各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要利用好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部门会议等形式,及时将本次会议上的学习内容传达到支部、部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学、领学、促学作用。
二、时刻敲响警钟
要时刻做到挺纪在前,严以用权、谨慎用权、清正廉洁。坚持严格管理,加强内部监督,落实严管责任,坚持刀刃向内,自觉接受监督。要从严约束自己,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县委实施办法精神,自觉远离各种低级趣味和不良嗜好。在严守党章、党纪、国法的同时,常念心中“紧箍咒”,始终做到自警自醒自重自爱、慎独慎微慎权慎初,书写好自己的人生。同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教育、引导、督促所在支部的党员同志“明纪畏矩”,推动党内生活“遵规守纪”、“违纪必究”,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政治习惯,促进我们法院政治生态环境不断净化。
三、切实做好表率
我们干部队伍是一个整体,庭室负责人是骨干中的关键,党组成员是关键中的少数。我们要严格按照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党性锻炼,从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工作作风等方面入手,严格遵守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法院干部队伍形象。克服惰性思想,克服厌倦情绪和攀比心理,不断提高自身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任何工作不等不靠,主动上前,站在一线,脚踏实地的开展好工作。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