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将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上限向社会公告如下:
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上限数为每人60件。
特此公告。
富源县人民法院
2022年4 月13日
根据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富人发【2020】5号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经富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年1月5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傅勇、段凯、田成富、温双云、肖平珠、田连耀、金任贤、桂希贤、王登飞、何兴、杨春丽、王飞、李贵平、朱爱国、高良云、曾立强、杨旭、卢兴国、陈加贵、张树琴、李浩、陈泽云、王强、陈泽宇、李亚军、刘家华、石维军、张志端、刘乔富、刘路光、曹维、张仕芬、胥加宽、胡仕礼、李丽、盛祖芳、刘锐华、保永先、董娅玲、王新华、李琨、秦恒、李柏徽、王衍、陈畅、黄德贤、朱照生、朱春兰、马保云、侯大权、敖玉竹、姚富祥、赵荣波、黄羽、耿琼、李宝权、段长柱、田丛明、邓哲、刘星、夏柳、张云芬、李辉、张怀能、张丽琼、胡宝中、郭平英、李家荣、武绍志、段家伟、李稳富、王梅、吕怀富、王源、黄锐、平玲、王青松、李悦、付安全、李昌、李吉明、伍立新、余正春、段仕龙、田发才、田广、谢清松、许木伟、朱加景、陈绍宽、李华彪、李济能、王洪波、丁瑛、王鸿、董小佳、田登雄、赵鹏、陈海燕、李艳飞、侯政、汤正书、喻萍、张学勤为富源县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