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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法护航执行专项行动】富源古敢水族乡两兄弟抗拒执行被拘留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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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正良  发布时间:2022-03-31 16:24:0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在古敢水族乡执行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中,因被执行人王某甲、王某乙兄弟二人抗拒执行被采取司法拘留和罚款的强制执行措施。



2021年9月22日,富源法院判决被告王某甲、王某乙、龚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排除妨害,将登记在原告周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代码为某某的土地返还原告周某。判决生效后,王某甲、王某乙、龚某迟迟未按判决结果履行。

2021年12月6日,周某再次向富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3月23日,富源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古敢水族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协调领导下、在古敢水族乡派出所、综治办等工作人员的协同配合下,对周某申请执行王某甲、王某乙、龚某物权保护纠纷案进行现场执行。



在前往执行现场前,执行干警对该案进行了全面了解,据当地干部群众反映,涉及的被执行人王某甲、王某乙家共有兄弟七人,龚某系王某甲、王某乙的母亲且年岁已高,其所在的村全村30户左右的村民,大约一半以上属于其家族成员,如果强制执行,该案可能会遭受强烈对抗。



同时,据审判法官反馈,在诉讼阶段法官向其送达开庭传票时,其中一名被告王某乙就将法院的传票当着法院工作人员的面撕毁。为将该案顺利执行完毕,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做好了周密安排部署,并协调了大约30余名的警力,在古敢水族乡党委政府、综治办、派出所的有力配合下全力执行该案。

到达执行现场,被执行人王某甲、王某乙、龚某均不在家,执行法官现场通知了被执行人王某甲、王某乙赶到了执行现场。法官宣布执行开始,通知申请人周某将涉及返还的地块上的树木、杂物清除,以此排除妨害。被执行人王某甲、王某乙当看到申请人周某及执行人员清除地面上的杂物时,兄弟二人情绪激动,态度强硬并表示不同意法院的强制执行。

“你为何撕毁法院传票?是否愿意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我不服判决、也不会主动履行,如果法院强制执行我将对抗到底。

无奈,执行法官当场宣布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拘留现场,兄弟二人依旧抗拒执行,拒不配合,现场同执行人员进行了激烈对抗,最终被制服并强制拘留。

考虑到申请人周某和被执行人王某甲、王某乙是表亲关系。法官将二被执行人带到了古敢水族乡政府,给其做思想疏导工作,经过古敢水族乡政府工作人员、法官等人的努力,王某甲、王某乙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不再干涉申请人周某对返还土地的管理使用,并主动出具了具结悔过书。

综合考虑该案系村民矛盾,被执行人认错态度好,积极悔过,并表示今后会遵从法院判决结果,将土地返还给申请人,同时法官要求其做好被执行人母亲(即本案被执行人龚某)的思想工作,让其不再干涉申请人周某对该地的管理使用,遂对二被执行人变更了强制措施,提前解除拘留措施改为对其罚款2000元的处罚。

该案的顺利执行得益于古敢水族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体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在当地收到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更为当地群众树立起了弘扬正义,打击邪恶的浩然正气。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