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逐渐转变,并且由于婚姻家庭所出现的纠纷类案件具有法律关系广的特点,所以在处理过程中会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司法工作者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保持谨慎、认真研讨、妥善处理的态度。
司法为民不停歇 诉讼服务不止步
据统计,富源县人民法院营上中心法庭受理的离婚案件占收案总数的52.6%,且呈上升趋势,2021年受理离婚案件132件比2020年增长8.3%,自2020年至今共收婚姻家庭案件292件,在此背景下,营上中心法庭本着能挽救一个家庭就能多添一分和谐的办案态度,在解决婚姻纠纷时,均将调解贯穿审理全过程,立案时必调、送达时必调、庭前必调、庭审结束时必调、宣判前必调,力争多调少判,尽可能遵循双方当事人意愿,若一方不愿意解除婚姻关系就尽量调和,双方都认为婚姻无法为续就调解和平离婚。涉及到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的离婚纠纷中,也都在不违背双方意愿的前提下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在292件婚姻案件中,调解和好的111件、调解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106件、按撤诉处理的13件、判决准予离婚的39件、判决不准离婚的19件,调撤率达85%。在我庭受理的离婚案件中,涉及因外出务工而导致婚姻纠纷的案件占六成以上,我庭为从源头降低打工者离婚纠纷,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宣传进当地企业,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和防范措施进行专业化、法律化的讲解,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吸纳更多当地人进当地企业,从而减少因外出务工发生的婚姻家庭矛盾,也倡议企业职工在家庭生活中要相互理解、包容,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家园。
积极探索婚姻案件风险评估工作机制
因考虑到离婚纠纷若处理不得当,会引发恶性伤害事件,营上法庭于2021年 9月开展婚姻家庭案件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收到的每一起离婚纠纷诉状,均在向当事人了解完基本情况后再联系原被告双方所在地村委会书记,向其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生活情况,以此为基础制作案件风险评估登记表,以我庭在立案、后续送达及与当事人所在村民组织联系了解的情况为基础进行风险评估。经评估家庭成员虽发生意见分歧,但未发生暴力冲突,正常寻求咨询帮助的,将其评定为低风险案件,在调解、审理时积极与当事人耐心沟通,进行疏导,避免因情绪激动出现过激反应;经评估家庭成员存在夫妻关系不和,遭受家庭暴力且情节较轻的,评定为中风险案件,并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当事人所在地村民组织汇报,在调解、审理时,由法庭1名安保人员、1名辅警执庭,避免出现伤害事件;经评估夫妻一方有外遇,一方坚决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且情绪激动,发生过严重或多次家庭暴力等情形的,评定为高风险案件,及时上报至当地党委政府、院机关分管领导,积极与当地派出所及当事人所在地村委会联动,并在调解、审理时,由派出所派出3名警务人员协助维持审理秩序,并由村委会派出2名村名小组成员对当事人进行沟通疏导。
将安保工作置于首位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营上庭工作的重中之重。营上法庭于2021年10月完成了将安检室前置的工作机制,我庭的安检室位于整个营上法庭的最前端,实现了安检室与办公区域的分离,配有一男一女两名安保人员及一名男性辅警,对前来法庭的所有人员均实行一人一证、两码、严格安检的工作机制,对当事人随身携带的液体物质、打火机、老式折叠水果刀等不宜带进法庭的物品,均放置在安检室的专门储物柜里。其次,我庭以做好命案防控为安保工作的重要抓手,注重在工作中抓好结合和重点,对因有情感纠葛发生过家庭暴力、酗酒、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员及涉及矛盾较大的婚姻家庭、邻里等纠纷,进行重点排查,做好源头防控;注重协调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的信息共建共享共治,从机制上、措施上落实落细防控目标任务,制度化、常态化做好防范。
摆顺法律、人情、道理的次序
营上法庭在处理婚姻家庭类案件时,首先把法律、人情、道理的次序摆顺,人性化适用法律。用同理心、公道的话语安慰劝解当事人,若实在无法劝说,才是法律的一般性规定;其次,始终保持中立,不只听一面之词,对于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既要保持同理心又要客观分析,冷静对待;再而,处理婚姻家庭类纠纷要有耐心,善于倾听,不要出现不耐烦的情绪或任意打断当事人的谈话,总而言之,在以上处理婚姻家庭纠纷过程中要始终保持柔性的态度,不能生搬硬套法律规定,这样更有利于避免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也更有利于和平解纷。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我庭在处理婚姻家事类纠纷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相对滞后,目前仅从个案审理上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尚未建立社会参与和长效协作机制;二是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家事审判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还不健全、不完善,社会参与不够广泛;四是从诉讼机制与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来看,都存在机制建设不完善的问题,婚姻家庭诉讼案件按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结束后,会出现不能正真解开当事人心里的疙瘩,庭审结束后出现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执行难的问题。
下一步我庭将会继续扬长补短:
一是加强于当地党委政府、各机关站所的联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保证婚姻家庭审理工作的正确方向和物质及组织保障;
二是建立婚姻家庭纠纷结案回访工作机制,在调解和好、调解离婚、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各类型案件中,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进行回访,针对个案侧重点不同准备不同的回访方案,既包括了解当事人在法庭处理结束后双方当事人的婚姻生活情况,又包括了解结案后相关事项执行与否,或有无其他纠纷问题;
三是主动“走出去”加强交流学习,通过优秀法庭间的互相交流等手段广泛涉猎家事审判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补齐自身短板;
四是建立非诉讼主导、诉讼保障的婚姻家庭纠纷解决机制,虽然诉讼制度有其优越性,但其也有显而易见的弊端,我们要更新观念,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权威性,以弥补诉讼的不足;
五是完善家事审判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吸纳具有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的人才,丰富婚姻家庭案件审判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