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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法庭智慧解纷,多措并举打造“民族团结示范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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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琦  发布时间:2022-03-09 11:53:49 打印 字号: | |

富源县人民法院黄泥河中心法庭位于云、贵两省四县(市)交界的黄泥河镇,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相连,辖黄泥河镇、十八连山镇、古敢水族乡三个乡镇,辖区少数民族大聚居、小居点,主要有水族、彝族、回族、布依族、苗族等。黄泥河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的南盘江支流,区域文化及民族文化历史悠久,古称“蒲溪”,是伏羲文化的发源地,人类始祖缔造人类婚姻文化,推行人伦制度的起源地。基于民族、文化、区域的特殊性,法庭探索在辖区少数民族地区实现矛盾纠纷解决本土化。

在上级法院及院党组的关心支持下,黄泥河中心法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着力打造以“水族”为主题的法庭法治文化。2021年以来,始终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的工作理念贯穿于审判调解工作中,坚持一手抓调解,一手抓民族团结进步,大力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辖区的民族事务、家事、族事、村寨事等纠纷内部化解。在辖区内流经三个乡镇的黄泥河流域沿线,正好是民族聚居地区,又是云贵交界。跨区域、跨民族纠纷聚焦,针对这一特殊区位及民族特色,法庭着力构成“民族法庭,智慧纠纷”模式,向外延伸培育“民族团结示范带”,优化乡风民俗,辐射周边村寨及地区,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优势,以民族区域特色,在民族地区智慧多元解纷。

一、建立站室,治理联盟搭平台

法庭坚持和发展“圆梦滇东民族团结多元调解示范”,创建并推广“圆梦民族调解流动工作站”,开创市域治理新局面。积极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及村委会党组织充分整合、发展和传承少数民族地区的专兼职调解人员和调解机制,在十八连山镇成立“彝家事务调解室”,在古敢水族乡成立“水家事务调解室”,在黄泥河镇成立“多民族事务调解室”。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推动下,构建了民族治理联盟平台,与诉前委派调解相互联动,拓展了多元化解纠纷的阵地,打破了民族区域各自为政的壁垒,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整合力量,“五老乡贤”强队伍

法庭将各民族的习惯法、本土办法统合起来,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独特的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构建少数民族地区特别化解纠纷机制,组建了“五老乡贤”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五老乡贤”人熟、地熟、情况熟,群众基础好、知识水平高等优势,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发挥民族调解联盟独有的“联聚民族优势、联合服务群众”功能,把多个部门、多个组织统合为一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促进民族地区多元和谐,凝聚起滇东地区民族团结示范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明确专员,沟通交流成常态

明确一名法庭工作人员与各民族专职调解员进行交流沟通,常态化组织开展民族文化事务交流会,把本无隶属关系的民族区域专职调解组织加盟统合在一起,强化法治宣传的同时,总结交流较好的调解经验,密切民族感情联系,深化诉源治理,小调解凝成大联盟,大联盟推进大调解,大调解实现大治理,大治理助力大作为。

随着“民族团结示范带”创建的逐步深入,少数民族地区乡风民俗进一步优化,并辐射周边村寨和地区,辖区法治生态再上新台阶。2021年以来,法庭辖区民族事务和民族内部家事、族事、村寨事纠纷得以内部化解,少数民族村寨均被当地党委政府评选为“无讼村”。与古敢水族乡的相连“水五寨”、“汉五寨”因婚姻、家事、土地、山岭、河流、资源、相邻权等纠纷的诉讼率逐年递减。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