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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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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2-11 14:49:33 打印 字号: | |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富源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辖区内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各类案件;

3、依法审理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各类案件;

4、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案件;

5、审理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

6、办理本院决定的国家赔偿和上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的赔偿事项;

7、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8、领导和监督派出中心法庭工作,对法庭管辖的案件指定管辖;

9、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10、针对各类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11、负责本院的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治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管理有关干部;协同编制部门管理本院机构编制工作;

12、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13、负责本院的财务、装备、法庭建设等行政管理服务工作;

14、在审判活动中宣传法治,教育公民、法人遵守宪法和法律;

15、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完成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法院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法院内设8机构,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总支)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四个派出法庭,包括营上法庭、墨红法庭、富村法庭、黄泥河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在思想上融入大局、谋划上服务大局、落实上服从大局,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检察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求好公正司法“最大公约数”,画好司法为民“最大同心圆”。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全力维护公平正义。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对跨境、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犯罪的惩治力度。全力提升审判质效着力营造稳定、透明、公平、可预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把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放在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服务保障富源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强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工作,规范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全力助推法治富源建设。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整治,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三是坚持攻坚克难,全力维护司法权威。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坚持依法严格公正执法,强化善意文明规范执行,健全执行权制约监督机制,落实十个必须要求,常态化整治突出问题。紧扣“打击难、查物难、寻人难、变现难、规范难”五大执行难题,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加大司法强制措施的适用力度,坚决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着力解决“打击难”;充分应用执行网络查控,对存款、房屋、车辆、证券等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着力解决“查物难”;完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老赖“无处遁形、主动现身”,着力解决“找人难”;规范网络司法拍卖,提高财产变现率,着力解决“变现难”;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实现执行活动全程在线监控,着力解决“规范难”。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提高司法公信。坚持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管理不越位的原则,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细化制定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院庭长、审判组织、法官的权限和责任,健全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真正体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巩固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办公办案自动化、无纸化、规范化,庭审、执行、接访等司法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使审判执行活动全程监控、全程留痕、全程可查,让司法公正看得见、摸得着、能评价、受监督,以数字正义推动实现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五是坚持植根群众,全力回应人民关切。坚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司法全过程。持续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完善提升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实现更加高效的公平正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作联动,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大力开展委托调解、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尽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巡回审判、法治宣传、以案释法,让热点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引导群众增强民法思维,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走入百姓生活。

六是坚持自我革命,全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当好新时代赶考路上的司法答卷人。深入开展“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深化模范机关创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赓续红色基因,筑牢忠诚之魂。持续正风肃纪反腐,自觉接受派驻监督,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以廉洁司法保障公正司法。按照“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要求,加强法官干警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88,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6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90.4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72.40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222.41万元增长8.75%。一般公共预算增加78.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单位增加一项大中型维修项目经费;其他收入增加14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非同级财政拨款办案经费;上年结转减少4.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记实职业年金暂时无法转出,导致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90.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86.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4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86.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78.26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单位人员较上年预算时有所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一并减少,同时2022年我单位增加一项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62.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8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1.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7万元下降3.94%,主要是因为2022年我单位人员较上年预算时有所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一并减少项目支出645.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96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增加一项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515.30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法院系统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645.1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法院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3.96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人民法院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4.47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人民法院职业年金缴费单位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1.29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人民法院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9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人民法院在职人员工伤、生育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4.00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人民法院在职人员工伤、生育医疗保险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总额122.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第一审判法庭修缮工程)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1.07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5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80次,共计接待2786人次。

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于“三公”经费严格管控的相关要求,与上年度保持相对稳定的水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4.57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57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

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厉行节约,管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绩效目标: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按照单位实有法警名额确定,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经费保障总额根据实有名额及保障标准确定。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法警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激发法警爱岗敬业积极性和奉献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多劳多得原则,充分调动法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法警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具体目标:1.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保障人数为8人;2.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及时保障率为100%;3.人民警察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保障工作,审限内刑事案件结案率大于90%;4.人民警察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审判场所安全保障率达100%;5.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依规律达100%;6.全院在职司法警察年度工作满意率大于90%。

(二)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通过实施网络改造、网络安全、购置和更新设备等,使信息技术在审判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发挥作用,从而使审判工作在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的基础上,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实现有关司法信息资源、物质资源及技术管理方面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案例等资源充分共享的基础上更好的促进司法统一;落实中央司法为民的要求并建立司法便民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方便的诉讼环境。具体目标:1.通过业务装备项目实施,为一线办案法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支撑。各类案件在审限内结案率超过80%;2.改善执法办案条件,部门业务装备配置计划执行率为100%;3.部门业务装备配置计划执行完成后,装备正常运转,确保采购的装备质量能够达到或高于行业内标准,业务装备验收合格率为100%;4.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社会满意度为98%以上。

(三)司法装备经费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诉讼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电子签章打印机采购等,使信息技术在审判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发挥作用,从而使审判工作在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的基础上,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在促进审判手段现代化的基础上,实现审判效率的大幅度提高;实现有关司法信息资源、物质资源及技术管理方面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案例等资源充分共享的基础上更好的促进司法统一;落实中央司法为民的要求并建立司法便民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方便的诉讼环境。具体目标:1.通过业务装备项目实施,为一线办案法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支撑。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超过98%;2.各部门年度业务装备实际配置量与计划配置量的比率为100%;3.采购执法记录仪,视频上传率为100%;4.采购设备,设备验收合格率为100%;5.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社会满意度超过90%。

(四)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通过采购审判服、法警服,保障审判机关人员的着装规范,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和效率,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具体目标:1.规范着装,保障审判机关的规范形象,着装规范率达99%以上;2.组建采购验收工作小组对所采购的服装进行验收工作,服装验收合格率为100%;3.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进行服装采购管理工作,依规采购率达100%;4.通过提高服装面料、加工质量,缩短服装制作周期,提升干警对服装的满意程度,干警对服装满意度达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4、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是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财政收支政策,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中期财政规划中的第一年规划,主要是约束第一年的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主要是引领后两年的年度预算,第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将对原后两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将第四年度的规划增补进来,形成新一轮的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推行中期财政规划,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利于各类规划与财政预算安排相衔接,强化财政规划约束;有利于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6、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7、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8、智慧法院:是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先进信息化系统,支持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实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组织、建设和运行形态。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9.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9.09万元下降66.23%,主要原因分析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于经费严格管控的相关要求,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与上年相比压缩相关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11227.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18.93万元,固定资产3581.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94.06万元,无形资产32.8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4.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8.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5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2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1.36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富源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附表.xls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