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
顽瘴痼疾整治成效公示
富源县人民法院在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中,聚焦顽瘴痼疾整治,坚持刀刃向内和自我革命,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成效
通过政治轮训和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载体深入学习,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和“三个规定”大宣讲等载体广泛宣传,发动干警从2019年以来进行补填补报,并发函公安局、检察院等办案部门协查本院干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况,从2021年4月突破“零报告”,共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1人14件。建立富源县人民法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监督卡随案发放和工作人员特殊情况接触交往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和事后报备制度,常态化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整治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成效
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80名在职干警和13名近2年离任干警及202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进行大数据排查,对295人的采集信息通过智能化数据筛查核查,经核查未发现有违规情况。并对干警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情况,建立报备登记制度,实行备案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三、整治违规参股借贷问题成效
在三轮自查事项填报的基础上,联合税务局等部门对干警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股借贷情况进行智能化数据排查,未发现干警2021年2月27日后还在持续状态的违规参股借贷行为。
四、整治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成效
经梳理排查从199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院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7件,经组织专班交叉评查后,上报市中院提级评查,对6件涉案瑕疵问题承办人员按规定进行了处理,规范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流程。
五、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成效
经排查不存在“有案不立”问题。经过对2018年以来的部分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未发现“有罪不究”问题。对“压案不查”进行了重点整治,共整治顽瘴痼疾压案不查共9人9件,已整改销号完毕。
六、整治法官离任后违规担任律师执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有离任干警29人,其中近2年离任的13人,经核查有2名同志的家属担任律师,均未发现有违规问题。
七、整治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成效
2018年以来,全院共实施了11个信息化和基建项目,通过自查和向项目实施单位发函等方式开展核查,未发现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富源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