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2021年6月22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海山对负责宣讲“三个规定”的乡镇开展了领导干部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暨宣讲会,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徐海山院长以“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向干预司法案件说不”为题,从宣讲目的、“三个规定”的背景、特点、执行现状四个方面进行讲解,讲明了领导干部不可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以及干预司法活动的后果,并结合孙小果案、殷如华案及张坚案,阐明执行“三个规定”的现状不容乐观,,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不要问,不要说,公正自在不言中。
会上发放了《富源县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并组织党政领导干部签订了《富源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徐海山院长用身边人、身边事引导参会人员要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看清形势,发动党政领导干部带好头,促进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会后,乡镇领导表示参会的“关键少数”要有所醒悟、警醒,必须带头执行好“三个规定”,慎用组织赋予的权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表示接下来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抓好落实。
此次宣讲活动抓住“关键少数”,提升了非政法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有助于形成党政机关带好头,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树立依法依规办事、保障公平正义、纯洁司法环境的鲜明导向,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