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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文明干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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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志秋  发布时间:2021-05-10 09:00:27 打印 字号: | |

文明创建倡议书


全体干部职工: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法院自身建设;开展创建工作,是培育干部职工文明素养、道德品质、精神风貌的重要载体;是推动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司法水平、展示干警风貌、提升法院形象的重要途径。2021年,我们再次迎来省文明办的复查复核,这关系到富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效率和良好形象,关系到全体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更是对全体干部职工“政治三力”的一次考验。为进一步掀起我院创建新高潮,把文明创建工作提升到更高水平,希望全体干部职工积极配合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谨向全体干部职工提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参与,从我做起。

大力宣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践行新时代公民道德,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着力点,继承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断提高司法为民水平,以每个人的实际行动营造我院通力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是文明创建(复查复核)工作的责任人,我们要倍加珍惜我院良好的发展态势,主动维护我院创建成果和已经形成的良好局面,牢固树立集体荣誉感,增强责任意识,关心创建工作;要发扬主人翁精神,主动宣传文明新风,争做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竭力维护法院良好形象,关心法院建设发展,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维护、人人都是文明形象”的创建氛围。

二、爱岗敬业,争创一流。   

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高尚精神,树立“幸福源自奋斗”、“成功在于奉献”、“平凡孕育伟大”的理念,立足本职岗位,比学习、比奉献,争创一流业绩。自觉履行工作职责,践行司法为民,崇尚奉献,严以律己。认真学习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精神,力求做到专心致志,精益求精,着眼细节,改革创新。在新时代背景下,弘扬和践行“改革开放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老黄牛精神”。    

三、践行文明,维护公德。   

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搞好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做到不乱丢乱扔,不乱堆乱放,不乱泼乱倒,不乱牵乱挂,不乱贴乱画,不随地吐痰,自觉维护办公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以实际行动为美化室容、院容作贡献。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习惯,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吸烟,文明出行、文明上网、文明阅览。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不乱停乱放、不酒后驾车。摒弃陈规陋习,带头倡导行文明新风,破除铺张浪费、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习俗,抵制迷信和腐朽落后文化,远离黄赌毒和邪教势力。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自觉落实绿色出行和垃圾分类等行动,拒绝奢华和浪费。全体干部职工都要树立崇尚科学、崇尚文明、崇尚进步的意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中,使之成为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四、信念坚定,司法为民。     

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全体干部职工要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把实现个人理想融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用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对当事人有公正心、有同情心和包容心,对同事有尊重、有关心、有帮助。讲文明,树新风,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价值观,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气。

江河不舍涓流,文明需要你我。让我们赶快行动起来,以文明创建(复查复核)为契机,弘扬社会美德,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带头实践文明言行,争当文明使者,为共建美好家园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富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