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富源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深入纠纷现场,出实招,疏堵结合,巧妙化解了一桩积怨多年的相邻权纠纷,效果良好。
李某海与李某书均系富源县某社区居民,李某海房屋在后,李某书承包地在前,近年来,李某海部分生活用水排到了李某书承包地内,对李某书承包地的经营管理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两家数年因此发生口角甚至吵打,经村基层组织和辖区派出所协调解决无果后,李某书遂一纸诉状将李某海诉至法院,请求解决排水等相邻问题。
受理案件后,在得知原、被告均年迈体弱到县城开庭存在一定困难的情况下,为尽量方便群众,承办法官当即决定赶赴纠纷现场巡回审理。3月29日10时,法官驱车行驶一个多小时的盘山路到达争议现场后立即开始工作,现场勘查测量、固定证据、疏导情绪、制止争吵……经过一系列耐心细致、严谨认真的调解工作后,双方就争执多年的排水问题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李某书于调解协议签署日起10日内在其房屋前面和北面的堡坎上修砌一堵高不低于10cm、长55m的挡墙,不让生活污水流淌进入李某海承包地内,同时将丢弃在李某海承包地内的水瓶、易拉罐等生活垃圾清除,并修剪延伸至李某海承包地内的枇杷树树枝,不影响李某海对承包地的经营管理。
增加一堵围墙,两家数年纠纷终握手言和。近年来,富源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积极落实新枫桥经验,不断加大案件巡回审理力度,把百姓纠纷尽量解决在田间地头,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据悉,此举系该庭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正面清单中的一项具体措施,该庭还将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多元解纷、小额诉讼案件一审终审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切实为民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