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中英模教育工作的要求,3月25日晚,富源法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英模事迹报告会,报告人为我院选树的“全省办案标兵”李梅仙法官。
“我不想说/我很忙/办公桌上一件件的卷宗里/透着我的汗水我的思量/转瞬间,岁月的枝头/又绿了芭蕉红了樱桃”。李梅仙用这样诗意的语言来描述自己在法院工作的22个春秋。1998年从云南财经大学毕业后就进富源县人民法院工作至今,李梅仙先后在中安法庭、书记员管理科、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审判庭工作,现在综合审判庭速裁组审理民商事案件。连续十三年办案数居全院前列,所办案件无超审限、无错案,荣获省高院办案标兵。
她坚定信念,执着追求。她用实际的行动践行着诗中的画面,审判工作的繁重、艰辛,当事人的误解、埋怨,生活的琐碎、清贫,都没有动摇她忠于审判工作的信念,坚持以法服人、以理明人,以情动人,勤勉敬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法官的良好形象,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但还总觉得讲得不够多,做得不够好,没有完全化解每件案件的“恩恩怨怨”。
她诚恳待人,将心比心。为当事人办实事,公平公正地处理案件,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接触的多数案件是邻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纠纷,看似简单,但若处理不好,就影响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当事人的事无小事,她总借用“我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来教育自己,设身处地的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案件,尽量做到案结事了,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温暖、法律的力量。
她恪守道德,廉洁司法。不该拿的一定不拿,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嘴,不与当事人和其代理人庭外接触,公平公正办案,清清白白做人。她始终严于律己,注意言行举止,约束行为,光明磊落、坦坦荡荡。
她“以诗言志”,传递温暖。她诗意地描写了法院的审判工作,散文《山路弯弯》刊登在《审判与法制》上,散文《复旦印象》、《故乡的秋》、《一杯茶的温暖》被山西市场导报刊登,《我不想说》《法官的忧伤》《法官的情怀》《你的名字》《展飞的翅膀》等多篇文章被刊登在《滇东法苑》上,撰写的多篇信息被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2018年-2019年 “九龙杯”征文中,李梅仙的文学作品《站在鬻琴碑前》荣获文学类三等奖。
李梅仙就是这样,怀着对工作、对人民的满腔热情,任劳任怨、无怨无悔,不懈努力、不懈奋斗。她说:“我只是一片小小的绿叶,我愿把一生奉献给生我养我的这片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