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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富源法院:境外?网络调处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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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光金  发布时间:2021-03-23 15:02:56 打印 字号: | |

3月23日下午,富源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通过人民法院网络调解平台成功调处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张某和孙某虽远隔万水千山,但借助网络平台握手言和。



经调解查明,原告张某系保山市施甸县人,被告孙某为富源县人,双方均与案外人杨某系朋友。2018年初,原、被告经案外人杨某介绍认识。同年2月10日,被告孙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张某借款5万元,出于对介绍人杨某的信任,原告通过杨某向被告银行转账46000元,现金交付4000元,当日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共计收到借款5万元的《借条》1份,承诺当年5月10日归还本金,后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未予偿还借款,为此,原告诉至本院,请求判令被告孙某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自2018年5月10日起以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至款项还清日止。


案件受理后,在向被告孙某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过程中,法院了解到孙某在老挝人民共和国境内一木材加工厂务工,因疫情原因不能回国应诉,为便民利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之所需,承办法官当即决定运用上线不久的最高法院“人民法院网络调解平台”调解处理本案。因被告在边境网络不稳定,为保证调解过程顺利,法院事先通过电话和微信主持双方进行沟通,形成大致调解意向后,书记员一步步教当事人熟悉并登录“人民法院网络调解平台”,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张某自愿放弃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只要求孙某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并由孙某于2021年4月10日起每月偿还2000元,至3万元偿还完毕为止。双方通过网络调解平台签字确认了上述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圆满调解结束。



近三年来,为解决务工经济情势下当事人双方相隔千里的诉讼需求,富源法院综合审判庭一直尝试运用电话调解、短信调解、微信调解、多元解纷人民调解平台等多种方式为外出务工的人民群众调解各类案件100余件,让当事人不用往返法院,在务工地就解决纠纷。


据悉,本次运用的“人民法院网络调解平台”系最高法院最近上线运行的官方调解平台,该平台采用了区块链技术保存视频、文字等调解数据,系富源法院为“一站式”解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推出的有力司法便民利民举措。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