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植根于基层社会,处于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是最直接接触群众、密切联系党和群众的“桥头堡”。富源县人民法院营上中心法庭位于富源县东南部的营上镇,北邻大河镇,南抵竹园镇,西接墨红镇,东与富村镇、贵州盘县乐民镇接壤,东南接罗平县富乐镇。营上中心法庭辖营上、竹园2镇,36个村民委员会、267个自然村,辖区人口16万余人(其中流动人口2万余人)。营上中心法庭现有员额法官1人,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人、安保人员2人、园艺护理人员1人。
近年来,营上中心法庭在富源县人民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狠抓案件质量,强化调解工作;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参与社会乡村治理,扎根基层、了解民情,深入群众、以案普法,努力推动乡村治理法治化;在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和立民措施的同时,大力推进送法下乡、上门服务,努力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通过跨部门的联席会、综治平台、“大调解”办公室、网格员平台等渠道,建立起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参与的诉源治理格局,形成了共推、共治、共享、共赢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
一、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保发展”工作思路,助推案件审判提质增效。
营上中心法庭紧紧按照“围绕一个思路、坚持两条主线、突出三个重点、加强七项建设、实现一个目标”的“12371”党建工作目标任务,使党建和审判业务一体同步推进。通过构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新局面,实行“一岗双责”,法庭负责人既抓审判业务又抓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有机融合,形成以党建带动队伍建设,促进审判质效提高的崭新工作格局。同时,坚持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在立案和送达两个环节进行两次精准分流,实现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相比以往,2020年营上中心法庭实现均衡结案,截至2020年12月30日,营上中心法庭旧存案件2件,新收民事案件245件,结案247件,结案率为100%。
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矛盾多元化解机制,鼎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营上中心法庭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职能定位,始终坚持矛盾纠纷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不断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发力、齐抓共管”的格局,为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把调解工作贯彻于司法工作的全过程。法庭牢固树立调解是“高质量审判”“高效益审判”的观念,全面贯彻落实“全程、全员、全面”的调解工作要求,积极倡行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庭后调解和判后回访工作方式,将诉前调解、庭审调解、判前调解和回访制度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既重视全案调解,又重视部分调解,做到判中有调,以调定判,最大限度地实现“调多判少”“案结事了”。2020年,营上中心法庭民商事案件调撤149件,调撤率为65%,截止2021年3月16日,调解率达90%。
(二)是紧盯辖区家事矛盾纠纷爆发点,开创家事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伴随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生活、思想上的巨变,家事纠纷数量明显增多。截止2020年12月30日,营上中心法庭新收案件242件,其中离婚案件占到一半。为此,营上中心法庭强化调解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妇联、司法所、村委会的专职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探讨家事纠纷调解工作技巧,旁听婚姻家庭类案件庭审,开展调解人员专业知识和调解经验等方面培训,提高各级专职调解员的纠纷化解水平。与县法院非诉服务分中心对接,将家事纠纷调解作为法院诉前的一个前置程序,将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家事纠纷案件分流引导到家事调解工作室。同时,提高软硬件设施建设,全力提升家事调解成效。工作室布置要采取“温馨家居式“的布置方式,让当事人能够放下心中的芥蒂,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家事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劝解,助推纠纷化解。针对复杂、疑难案件,巧用“情绪冷却”“换位思考”“拉家常”等方法引导妇女依法解决婚姻家庭纠纷。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构建多元化解新格局。法庭着力从领导力量、机制运行、力量配强、保障投入等方面入手,推动辖区派出所、信访、司法等单位力量以及村(社区)“两委”班子、党员代表等社会力量联合调解,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机制,确保县、镇、村(社区)三级平台实体运行,畅通群众诉访渠道,“一站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全面参与基层社会法治治理,推进诉源治理新格局,构筑诉源治理新思路。
(一)是拓宽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路径渠道。以人民法庭为依托,建立了村有人民调解员、乡镇有巡回审判点的多元民事纠纷调解网格;在营上镇党委政府的主导下,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联合构建“法公联动、法司联调、优势互补、纠纷共解”的“一庭两所”矛盾化解新途径;与司法所、村联袂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室”实体化运行;加入村(社区)调解组织,对村(社区)治理中群体性纠纷提前介入,就地化解。通过多措并举、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矛盾纠纷解决体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从源头上减少了纠纷成讼。
(二)是坚持“能动司法”,化解潜在矛盾纠纷。 以我院开展的“送法下乡”活动为契机,以司法所、派出所、交警队协同配合,进社区、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积极灵活地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根据辖区地域人文等特点,采取法官赶大集、田间说法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和宣传。同时,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坚持群众路线,继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选取人民群众关注的、有代表性的案件进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社区村居开庭审理,听取周围群众对案件的意见和看法,让当事人接受人民群众道德的评价,起到“公开审理一案,教育群众一片”的作用。
四、不断强化服务大局能力,为辖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服务。
(一)是紧跟县镇两级工作大局,奋力开创新时代法庭工作新局面。准确把握法庭工作服务全镇大局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强化能动司法意识,努力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创造和谐司法环境。及时合理调配审判资源,确保审判力量配置的均衡化、科学化。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历年来,营上中心法庭与乡镇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队合力联动,妥善调处了辖区内重特大交通事故、集镇建设征地拆迁群体上访事件、触电事故、溺水事故、集镇范围内坟地拆迁等一系列辖区热点、难点问题,法庭的工作得到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依法妥善处理涉农案件,司法暖阳照亮脱贫之路。为配合营上镇扶贫攻坚工作,法庭干警深入包保的营上村委会和挂包帮扶的大坪村委会板吉二村、营上村委会合依村、大城山村,开展贫困户入户调查、精准识别工作,看望村组贫困户,认真了解群众需求,持续关心帮助贫困户的生产生活,为贫困户想对策、找路子,排其忧解其难,为全县脱贫摘帽工作尽心尽力。
同时,针对日益增多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民事案件,切实做到保护好妇女、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努力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乡风文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切实维护安定团结的和谐局面。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借贷纠纷,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金融秩序有序健康循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