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人民法院墨红中心法庭位于富源县西南部,距富源县城45公里,距曲靖市区60公里。辖区墨红镇系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煤矿资源丰富。全镇国土面积495.5平方公里,农业人口6万,辖区范围广,且属高寒山区,地形复杂,人口居住较为分散。少数民族多,各民族在辖区杂居,民风淳朴。
墨红法庭始建于1984年12月,主要审理辖区内的简单民事案件及执行案件。现有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驻点工作,另外还有2名警务安保人员专职负责法庭警务安全工作。
近年来,墨红法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两条主线,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结合工作职责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大力传承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作为审判工作标准,把“调判结合,以调为主”作为工作方式,把“以调解促和谐、保护一方平安稳定”作为工作目标,努力提高调解效率,提升案件质量。
2020年新收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再次取得了“全年无判决”的傲人成绩。充分发挥自身审判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受到了上级法院及镇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墨红法庭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集体”。
一、聚焦源头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0年墨红法庭受理案件131件,办结131件,结案率为100%。案件数量逐年递减,全部以调解(含撤诉)方式结案,调解率为100%,案结事了率为100%,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调解中的积极作用,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93.65%。
2020年墨红法庭无超审限案件,无违法审判案件,无上诉、上访案件。
1、因地制宜,坚持调解优先。
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墨红法庭一是针对法庭辖区地广人稀,收案偏少的特点,把所办案件精细化,坚持源头治理,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始终把调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法庭收案中涉及婚姻家庭纠纷和相邻权纠纷的案件占比多,通过调解来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办案人员对每一件案件都不厌其烦做多角度,多层面,多回合性的调解工作,力求化解矛盾,案结事了,进而促进家庭的和睦,邻里的和谐,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是入微细致,找准当事人矛盾纠纷的争执焦点,寻找解决矛盾的契合点。每一件案件都有其各自的诉求和诉讼目的,通过调解使当事人更直观的表达诉求,围绕其诉讼请求,给双方做耐心细致的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使案件的处理结果更有利于执行,从而及时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能调则调,调判结合的办案思路,把调解工作贯穿到每一个细节之中,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放弃调解,把调解工作作为办案的首选方式,及时准确、依法依理坚持调解,对难以调解的案件及时开庭,果断下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调解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维护法律的尊严。
2、法理+情理,人民陪审员助力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通民情、知民意”是前提。墨红法庭受理的案件中大多为婚姻家庭纠纷、相邻权纠纷以及民间借贷的案件,主要涉及家庭、邻里纠纷。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熟悉民情、善于做群众工作,墨红法庭准确把握人民陪审员贴近群众、贴近社会并代表人民参与司法审判的定位,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中的独立地位和独特视角。
此外,人民陪审员选自基层,具备“不外行、接地气”自身优势以及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群众认可度较高,也在法庭和基层群众之间建起了桥梁和纽带,有效的促进了调解工作的进行。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人民陪审员说着地道方言,有时铿锵有力,有时娓娓而谈,通常都能准确把握矛盾焦点,更快的深入当事人的内心、更好地把握当事人的心理预期,能减少对抗、防止矛盾激化,更多的从人情伦理的角度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
2020年墨红法庭人民陪审员参审率高达93.65%,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在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3、合作共建,搭好解纷“联动链”。
近年来,墨红法庭积极引入多方调解力量,通过诉讼与非诉解纷机构在诉讼化解中的“跨界合作”,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从“司法一元”到“社会多元”转变。
一是强化平台建设。在墨红法庭设立墨红镇“诉调对接工作站”、“诉讼服务工作站”、“富源县墨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墨红中心法庭工作室”和“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以平台的搭建促进调解的联动,让调解经验丰富、有责任性的群众参与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让更多的群众力量充实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来。
二是深化网格化治理。法庭在所辖的16个村居委会实行网格化管理,5户设1户长、10户设1格长、20户设1片长,邀请责任心强、有正义感的群众担任户长、格长或片长参与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让更多的群众力量充实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来。
三是强化联动共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诉调对接中心定于每月20日由镇党委副书记负责召集开工作例会,对各类纠纷进行调处。
墨红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定分止争的司法职能作用,通过平台联动机制将涉及矿村矛盾、劳务纠纷、工伤赔偿纠纷、邻里土地宅基地纠纷、交通肇事纠纷等符合条件、适宜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委托委派给墨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法官同时随案指导,对于调解成功并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墨红中心法庭及时引入司法确认“绿色通道”,进行予以司法确认。
2020年,墨红法庭委托委派调解纠纷案件共计86件,占受理案件数量的39.6%,受理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共计34件。通过诉前委派(托)调解机制帮助村民与煤矿调处工伤赔偿矛盾纠纷,通过执行程序为村民追回赔偿款,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大大地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也促进和谐村镇建设,维护了辖区内健康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立足“人民中心”,深化司法为民举措
1、强化巡回审判,送法进村进户。
辖区墨红镇地处乌蒙山脉,地形复杂,山路崎岖,交通不便,且人口散居,相当一部分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文化素质还不高,无法承受诉累。
墨红法庭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巡回审判,就地办案,送法下乡的原则,致力于服务乡村百姓。不仅在各村委会设立巡回审判点,也会根据案件情况就地开庭,化解纠纷。尤其对于相邻权纠纷、赡养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排除妨害纠纷等之类的案件,以及有孤寡老人、行动不便的伤残人员参与诉讼的案件,一律安排在当地开庭,及时给予帮助解决,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同时借巡回审判之机,积极向群众普法讲法,提升群众识法用法能力和水平,以营造全镇良好的法治氛围。
2020年全年墨红法庭巡回审判案件数共计118件,巡回审判案件率达90% ,长久坚持服务于新时代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2、互联网+司法,建好矛盾化解“高速路”
疫情期间,一部分当事人在外地打工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墨红法庭充分运用好“云解纷”多元化解网上平台,采用“云调解”方式调解案件,将调解工作从线下“搬至”线上,通过电话、微信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促成和解。运用互联网之便既免去了当事人奔波劳累之苦,又促进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除了运用信息化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墨红法庭积极探索并运用“互联网+”诉讼服务,使用电子签章、网上立案、微信缴纳诉讼费用等一系列互联网司法服务平台,创新便民举措,让“司法为民”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
通过线上线下“两条腿”优质结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功能、无障碍和“窗口式”“柜台式”“一站式”的综合性、低成本诉讼服务,切实畅通诉求渠道、提升服务效能。
三、党建引领,服务大局护发展
墨红法庭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理清“围绕一个思路、坚持两条主线、突出三个重点、加强七项建设、实现一个目标”的“12371”党建工作目标任务,不断提高法庭党的建设质量,积极推动审判执行业务与党建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中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司法服务保障。
2020年墨红法庭成为曲靖市计划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示范点。除了发挥自身定分止争的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践行便民利民举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之外,墨红法庭融入地方,积极响应党的政策和工作重点,紧跟县乡两级的工作大局,特别是本辖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不断提升自身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为人民所想,为人民服务。
1、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墨红法庭积极支持和执行上级制定的脱贫工作计划,全力配合墨红镇脱贫攻坚工作。法庭干警主动担当作为,深入包保的九河村委会,开展贫困户入户调查、精准识别工作。每月定时看望贫困户,了解群众切实需求,关心帮助贫困户的生产生活,为贫困户想对策、找路子,排忧解难,找准方法精准帮扶脱贫,现法庭挂包帮扶贫困户已全部顺利实现脱贫。
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期间,墨红法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统一安排及部署,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全体干警日夜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进村入户认真排查落实,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监督工作。此外,始终坚持防控疫情常态化工作,做好法庭进出人员测温登记,审判、办公场所消毒等工作,切实保护好法庭干警及来庭办事群众的健康安全。
同时,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对墨红镇内的责任区卫生每周定时清扫,法庭卫生无死角清理;向群众发放倡议书,做好宣传工作。加强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疾病防控,推进健康墨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