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源县人民法院墨红中心法庭大力传承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作为审判工作标准,把“调判结合,以调为主”作为工作方式,把“以调解促和谐、保护一方平安稳定”作为工作目标,始终把调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努力提高调解效率,2020年全年新收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更是取得了“全年无判决”的骄人成绩。
而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也在逐年增加,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缓解办案压力,墨红中心法庭主动作为,参与乡村治理,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坚持“党委领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便民利民”,探索建立了诉前委派(托)调解机制,以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和谐稳定。
一、政策支撑,规范运作
制定了《墨红镇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特邀调解工作规则》《特邀调解员职业道德准则》等政策文件,明确了相关部门单位职责任务,并印发全镇各单位依照执行。
二、合作共建,搭好解纷“联动链”
墨红中心法庭积极引入多方调解力量,通过诉讼与非诉解纷机构在诉讼化解中的“跨界合作”,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从“司法一元”到“社会多元”转变。
1、强化平台建设。在墨红法庭设立墨红镇“诉调对接工作站”、“诉讼服务工作站”、“富源县墨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墨红中心法庭工作室”和“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以平台的搭建促进调解的联动,让调解经验丰富、有责任性的群众参与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让更多的群众力量充实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来。
2、强化平台联动,探索“委派(托)调解+司法确认”有效衔接机制。立案时,对符合条件、适宜调解的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委派给墨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法官同时随案指导,对于调解成功并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墨红中心法庭及时引入司法确认“绿色通道”,进行予以司法确认。
近年来,墨红镇煤矿企业增多,工伤保险待遇案件数量也随之增加,且大多难以调和,“马拉松式”的诉讼耗费了双方太多的精力,矿工与煤矿企业之间的矛盾也愈演愈烈。为此,墨红中心法庭积极与辖区内的煤矿企业以及受伤工人进行交流沟通,及时引入“委派(托)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劳动者受工伤后,与煤矿就赔偿问题产生实质性争议,法庭委派(托)墨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工伤赔偿事宜进行调处,达成协议后法庭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此过程往往在一周之内就能完成,不仅快速、有效地化解了当事人的争议,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2020年,墨红法庭共帮助调处成功矿村矛盾并进行司法确认34件,受到了群众的认可。
2020年,墨红法庭委托委派调解纠纷案件共计86件,占受理案件数量的47%,大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墨红中心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委派调解机制和特邀调解制度的优越性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加强合作联动,形成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合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成本惠民的解决矛盾纠纷方式,不仅仅促进诉源治理,推动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跨越发展,也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1年,墨红法庭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供诉讼服务,借助网络解纷平台,采用“云调解”方式调解案件,将调解工作从线下“搬至”线上,更进一步免去当事人奔波劳累之苦,促进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