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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法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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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丰景  发布时间:2021-01-26 09:03:16 打印 字号: | |

为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有效发挥民事审判工作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1月25日上午,富源县人民法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专题会议,副院长张翔、孙靖然,各民事审判团队的全体干警、书记员参加会议。




会上,张翔对富源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民事审判工作进行总结,通报了富源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


2020年,我院共收民商案件4200件(新收4053件,旧存147件),同比2019年收案3589件上升17.02%,结案4136件,同比2019年结案3442上升20.16%,结案率为98.48%,员额法官未结案均低于7件。


调撤2394件,调撤率57.88%,上诉270件,发回重审10件,改判30件,综合“发放”率为14.81%。


张翔和大家交流了民事审判工作的收获、大家相互探讨、共同进步。



随后,张翔对2021年度民事审判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早谋划工作,各民事审判团队要有超前意识,对工作要早谋划、早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是要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事团队审判职能。


三是抓实民事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最后,孙靖然对《民法典》施行后的相关问题、最高院出台及修改的司法解释、引用发条、分案问题、质效指标录入问题等进行了说明和工作指示。


民法典自今年1月1日施行,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重点和难点就是如何适用民法典,民法典条文较多,需要法官加强学习。


孙靖然还强调:要正确处理民法典颁布后的新旧法衔接问题,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