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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中院李祖发副院长到富源法院指导民事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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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丰景  发布时间:2021-01-25 08:32:52 打印 字号: | |




为提高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统一法律适用,确保司法公正,使民事审判工作在为国家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大局服务方面,发挥更大的调整和保障作用。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李祖发带队中院民一、民二、民三庭、环资庭庭长到我院指导工作,召开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富源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海山、分管民事审判团队副院长张翔、孙靖然、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四个中心法庭负责人及民事法官参与了会议。



徐海山主持会议并汇报富源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民事审判工作情况



李祖发充分肯定了富源法院2020年民事审判取得的成绩,就进一步提高对民事审判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及今后如何做好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邬汉洪对富源法院2020年度上诉案件中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具体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应当采取的若干措施等作了指导。


民二庭庭长杨兴惠对部分民事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不一致、不注重依照程序办案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并指出了具体的意见。


民三庭庭长陈铭军特别阐明了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发回改判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醒法官办案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法律条款及《民法典》施行以后最高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


环资庭庭长杨美琼通报了富源法院相邻关系、排除妨害、土地承包合同等环境资源案件审理质效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指出法官办案应该具备的综合审判能力。



最后,李祖发对富源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升民事审判工作质效,领导抓实法官落实。


二是加强办案存在问题中的沟通交流、注重办案程序问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审判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