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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民法典与“小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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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梦碧  发布时间:2021-01-14 11:34:41 打印 字号: | |

2019  小明还是胎儿。


小明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如果小明的爸爸,或者小明作为继承人的其他亲属不幸去世,则应当为小明保留遗产继承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020  小明出生了。


小明的出生没有对世界产生什么太大的影响,这一年,影响世界的是新冠疫情全球蔓延,而影响小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2021  那一年,小明1岁。


小明日夜哭闹让小明的爸爸被折磨的痛苦不已,决定和小明的妈妈离婚,因小明还未满1岁,小明的爸爸提出的诉求不会被法院受理,受理了也会被驳回起诉。相反,如果小明的妈妈提出离婚,法院是可以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024  那一年,小明4岁。


因为小明的调皮捣蛋让小明的父母在教育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分歧,感情日益冷淡,小明的父母还是决定离婚,对于小明的抚养权父母都不想要,于是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小明由父亲抚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9  那一年,小明9岁。


他用爸爸的手机偷偷买了很多王者荣耀的皮肤,小明的爸爸与游戏公司交涉之后,游戏公司认为小明已经超过8周岁,可以从事与其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同意退钱,小明被爸爸毒打了一顿。


《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小明已经9岁,所以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033  那一年,小明13岁。


小明的爸爸因车祸去世了,小明的妈妈下落不明。小明的姨妈一直未婚于是想收养小明。虽然小明的姨妈认为自己没有子女且具有抚养能力,但小明的姨妈才42岁,与小明之间的年龄差不足40周岁,不具备了收养小明的条件,于是小明只能寄养在姨妈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2036  那一年,小明16岁。


在出门旅游时,因为只买到站票,上了高铁就随便坐了一个座位,坐上了就开始装睡,谁也叫不起来。座位所属乘客叫来乘务员和乘警,责令小明离开座位,小明还因“霸座”被给予行政罚款200元。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2038  那一年,小明18岁。


他和朋友合作开了网络借款公司,由于利息太高,一个月后利滚利借款翻了10倍,被债务人举报了,公司垮了,小明也差点坐牢。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2040  那一年,小明20岁。


为了开同事玩笑,小明用同事的照片做成各种“鬼畜”“丑化”的表情包,发布到朋友圈和各大微信群,导致同事被人嘲笑,精神遭受严重损害。同事将小明起诉到法院,要求小明承担侵犯肖像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精神抚慰金,小明辩解自己没有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但法院判决认为侵犯肖像权不需要以营利为目的,小明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41  那一年,小明21岁。


小明21岁这一年喜欢上和他同岁的小爱,小爱是否可以和小明登记结婚?答案是不可以的。虽然小爱年满21,已经达到女性法定结婚年龄。但是,小明与小爱同岁,还未到22岁的男性法定结婚年龄,因此双方不能登记结婚。后来双方还是分手了。


需要注意的是,未达法定婚龄的男女,以夫妻名义同居者,无论是举办过婚礼,或者通过弄虚作假骗取了结婚登记,其“婚姻”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心灰意冷的小明在大街上乱晃,结果遇到突发心脏病昏倒的大叔,他急忙上前救人,但由于着急用力过度,不慎压断了大叔的一根肋骨。后来被大叔的妻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小明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044  那一年,小明24岁。


公司来了一位漂亮的妹子,小明为了追求她,不断向她发送“露骨”短信,妹子忍无可忍向老板诉苦,老板得知后直接开除了小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2046  那一年,小明26岁。


他买了个房子,卖家告诉他房子已经出租还有5年租期,小明没太在意。搬入新房前,小明上门要求对方搬走,对方拒绝,对小明说了一句:买卖不破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050  那一年,小明30岁。


他向未婚妻翠花隐瞒自己患有重疾,与翠花结婚,结婚后翠花知情后生气地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小明心灰意冷在家里喝酒,想起背叛自己的翠花,气得直接把酒瓶扔出阳台,楼下大妈当场被砸晕。公安机关立即查到了小明是侵权人,小明赔偿了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052  那一年,小明32岁。


他开了一家新媒体公司,招聘一群大妈,每天专门搜集网络热门文章进行写稿、抄袭,同时运营100个新媒体公众号,打造了一条洗稿黑色产业链。

不久后被侵权人上门维权,小明说:无所谓,侵权就侵权,赔偿你的钱和我赚的钱相比九牛一毛。之后小明被起诉,法院判决小明承担惩罚性赔偿,小明的新媒体公司直接被罚得破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2055  那一年,小明35岁。


终于遇到了真爱小花,但小花家长要求30万彩礼,小明无奈只能向亲戚借钱,支付了30万彩礼。结婚之后小明的朋友才告诉他,《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小明越想越生气,和小花大吵一架,刚结婚3天,小明就和小花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民政局接受离婚登记申请后告诉他们:《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必须先回去冷静30天再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57  那一年,小明37岁。


从民政局回来后,小明消气了,心想娶个老婆也不容易,还是不离婚了。但婚后小花觉得小明老是不关心自己,感情慢慢变淡,于是小花爱上了网络上认识的人并决定奔现。小明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五)项“其他重大过错”是《民法典》新增规定,法官认为小明婚内出轨属于重大过错,判决支持了离婚损害赔偿。


2060  那一年,小明40岁。


孤独一人,所有财产仅剩一套房子,小明想筹钱开公司,但卖了房子自己又没地方住。这回小明终于想到了律师,律师告诉他:隔壁老王常年在外打工,但他想在老家买个房子,你可以把房子卖给他,同时在房子上面设立一个居住权,这样你又拿到了钱,又能有房子继续居住。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064  那一年,小明44岁。


人到中年,小明一无所有,整天与一条小狗相伴,某天他在小区遛狗时忘记栓狗绳,小狗咬伤了小区里的孩子小刚。监控显示调皮的小刚有故意激怒小狗的行为,但即使这样,小明也只能减轻责任,不能免除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2070  那一年,小明50岁。


身体不太好的小明决定立下遗嘱。打印遗嘱时,他请了一位朋友来做见证人,但被提醒,还要再多找一个人在场见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2075  那一年,小明55岁。


重大疾病让小明瘫痪在床,回想起自己的一生,小明觉得太悲惨了,希望自己死后留个全尸。但没来得及告诉家人,他就死了。小明的家人共同决定把小明全部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小明悲惨的一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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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