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富源魔芋产业的兴起,
有的农户都成了魔芋种植大户,
年入上万不再是梦,
但总有人做着年入上万的梦,
却干着鸡鸣狗盗的事。
案情回顾
2019年11月,正值魔芋收购时节,富源一男子甲因垂涎乙种植的魔芋,便动了歪心思,于是拿起作案工具(钉耙)前往事先踩好点的地里偷盗魔芋,三次盗窃魔芋350公斤。11月13日,正在奋力挖魔芋的甲被乙当场发现,甲做贼心虚,便丢下已经挖好的五十九公斤魔芋及钉耙逃离现场。经鉴定,被盗魔芋共计价值人民币两千余元。11月18日,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11月19日,甲的家属主动赔偿了乙人民币三千元,乙出具谅解书对甲表示谅解。
法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甲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甲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积极赔偿了甲,并取得甲的谅解。建议对甲判处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审理认为: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甲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甲积极赔偿乙,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普法时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温情提醒:
有句话说得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以身试法,更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要相信幸福生活是靠诚实劳动来获取的,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普法小贴士
切勿乱伸手,
伸手难回头;
法网终不漏,
后悔再无用;
人财皆两空,
自由亦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