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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法院党组召开落实县委巡察整改暨市中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及警务安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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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亚玲  发布时间:2020-09-18 16:38:2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根据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和市中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结合市中院集中开展警务安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安排,富源法院党组召开落实县委巡察整改暨市中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及警务安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院长徐海山同志主持会议,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徐海山同志首先通报了落实县委巡察整改暨市中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及警务安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会前共收集到各部门意见40余条已及时向各班子成员反馈。



同时,要求各班子成员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对照县委巡察指出的问题和市中院关于警务安全“以案促改”工作的要求,坚持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做到精准聚焦、有的放矢,防止空对空、走过场、流于形式。

徐海山同志率先代表党组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随后,带头进行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其他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对其开展批评,并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

最后,徐海山同志在总结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时表示:

一、对于县委巡察和市中院司法巡查反馈的意见建议,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照单全收,充分认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深刻内涵,以严标准、高要求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好表率,增强立行立改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对标对表整改到位;

二、对于市中院警务安全“以案促改”工作要求,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始终把警务安全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提升警务保障能力,加强院机关和派出中心法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上级关于警务安全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