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海山受邀到县委组织部为机关干部职工作《民法典》专题授课。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陶汝平主持专题理论学习活动。
授课中,徐海山以《把民法典当常识学》为题,从时代孕育法典、法典镌刻时代、法典就是常识、法典学习重点等4个方面为组织部全体干部职工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徐海山表示,《民法典》的出台是法治建设的“供给侧改革”,回应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百科”的需要;《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以权利为本位、以宪法为统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没有常识就没有常态、就没有标准、也就没有共识,党员干部要从分清主体和权利的角度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工作。同时,还结合与大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款作了生动讲解。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陶汝平指出,《民法典》博大精深、包罗万象,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机关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学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