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富源法院执行局在黄泥河、老厂、富村等乡镇针对一批骨头案、对立情绪比较大的案件,果断采取措施,开展集中强制执行行动,三天之内连拘4人,成功执结5案,强制执行措施得到充分运用,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威慑力。
“法院判决不算数”的老赖被拘并强制执行:8月20日中午,执行干警去到被执行人杨某家,再次劝说其积极履行,主动排除妨害,一番沟通后无果。被执行人强硬回应说不认可法院的生效判决,不会履行,其侄子甚至辱骂威胁执行人员。随后执行人员依法将两人拘留,带回到黄泥河法庭,期间其家人两次组织人员冲击法庭,执行人员和法庭工作人员冷静处置、分批教育劝说,告知扰乱法庭秩序的严重后果,在法律的强大威严下,最终被执行人家属返回家中主动排除妨害,该案顺利执结。同时针对被执行人家属及某案外人阻碍执行、辱骂法官等行为,进行了适当的罚款,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多次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被拘后立即筹钱:被执行人胡某家中条件尚可,该案申请标的也不大,应该有履行能力。但胡某多次在电话或见面中明确表示不会履行,颇有“一赖到底”的架势。执行干警找到他后立即对他实施拘留措施,带到富村法庭后,其家人主动联系,表示会积极筹钱尽快送到法庭,该案得以执结。
一直在玩“躲猫猫”的被执行人“马上还钱”:李某在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一直东躲西藏、抗拒执行。申请人在摸清他的行踪后将情况告知法院,执行人员迅速赶到家中,将正“闲得发慌”的被执行人逮个正着。在严厉的执行手段面前,他终于低下了头。因长期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准备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看到动真格了,他和家人立即表示一定马上履行,“马上还钱”……
执行法官后语:强制性是执行工作的天然属性,从查冻扣银行存款到评估拍卖财产,从罚款到拘留,从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到纳入失信名单,直至追究拒执罪刑责,无不体现出强制性。即便最终表现出来是“主动履行”,也是在高压和威慑的强制性“场”内实现的。因此,在执行工作中突出强制性,依法、及时、智慧地运用各项法定强制手段,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必由之路。而其中拘留被执行人是法院执行强制措施中的非常重要的一种,针对一些标的不大、被执行人下落明确的案件采取该措施后既能彰显法院权威又能执结案件,往往效果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