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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定于2020年7月8日15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审理高元嫒,高南,高海金,王桃会,高晓蓉,高大章,徐维英与王兴美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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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7-02 17:52:09 打印 字号: | |

富源县人民法院公告

 

     我院定于20207815在本院第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审理高元嫒,高南,高海金,王桃会,高晓蓉,高大章,徐维英王兴美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1

富源县人民法院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