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曲靖中院调研富源法院民事审判工作
分享到:
作者:孔垂刚  发布时间:2020-05-13 18:13:07 打印 字号: | |

5月13日上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祖发、民二庭庭长杨兴惠等一行到富源县人民法院调研民事审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富源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翔及民事审判部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等相关部门参加座谈。

会上,杨兴惠就民事审判业务工作中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等案件情况指出,对于争议较大的案件,希望承办法官要充分运用法官会议、审委会和庭长、分管领导及上级法院多沟通交流,切实加强两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全市两级法院审判质效。

张翔就民事案件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等情况及分调裁审工作作了情况汇报,同时由相关法官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李祖发对富源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同时就分调裁审工作,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分调裁审。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有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二是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考核机制。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结合实际完善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指标,用活考核成果,用好奖惩机制,降低案件上诉发改、重审率,切实提升审判质效。三是要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公信。充分运用好专业法官会议这一沟通交流平台,发掘类案规律、特点,总结类案裁判规则,从源头上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发生,使裁判结果更能获得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同,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法苑轩